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县政府有关经济发展决策,研究提出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3.负责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4.负责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开发区的经济贸易、科技、人才、金融、统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6.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服务窗口。
7.负责项目和企业的服务工作,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8.对开发区所属的武汉新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进行管理。
9.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项目投融资工作。
10.行使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以部门为单位公开开发区机关本级预算,不含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三)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四部一室,分别为办公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发展招商部、经济运行部、综合服务部,按规定设立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核定嘉鱼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行政编制21名。其中: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1名(或县领导兼党工委书记,另设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1名(正科),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1名(正科),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名(正科,不含兼职),内设机构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主任1名 )。嘉鱼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服务中心3个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产业园内企业的经济运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企业做好政企对接、银企对接,做好企业证照办理、项目申报、投融资等工作,实行“代办”服务;负责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共核定事业编制35名。上年度末实有在职人员39人,政府性雇用人员3人,临时聘用人员17人,离退休3人。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97.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88万元,增加7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23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预算编制合并了下属二级单位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
本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797.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88万元,增加7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2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预算编制合并了下属二级单位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3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2.08%,比上年增加46.12万元,增加91.8%。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2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4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 元、劳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预算编制合并了下属二级单位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1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51%,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增加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预算编制合并了下属二级单位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29万元(其中25万是招商工作经费)。较去年减少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44.04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9.7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总数比2023年末增加2辆,原因:按照程序报废车辆0台,新增下属二级单位湖北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车辆2台。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支出136.1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经济开发区2024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