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鱼经济开发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精神,坚持以政务公开常态化为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对开发区的关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上,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开发区做到: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及时更新完善 权责清单;二是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既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开发区工作的知晓度,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嘉鱼县政府网站”等方式,发布开发区相关内容,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核心,实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嘉鱼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仍需不断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二是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五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开发区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建议提案办理,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鱼经济开发区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15-6356517
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