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城管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 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负责城区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中的户外广告、路牌、店牌和招牌的监督管理,建(构)筑物外立面、空间管(杆)线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露天烧烤污染,燃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证无照经营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职责。
二、机构设置
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执法一中队。负责老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监督管理。
(二)执法二中队。负责新城区市容市貌管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监督管理、城市路牌、店牌、招牌的监督管理。
(三)执法三中队。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道路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和易抛洒物运输的管理工作。
(四)执法四中队。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控制区内违法建设的稽查和查处。
(五)执法五中队。负责县城区公共空间秩序管理中的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建(构)筑物外立面、空间管(杆)线管理等工作。
(六)执法六中队。负责执法大队后勤保障工作及日常事务。
(七)执法七中队。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大队工作纪律的督察、突击任务的应急处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情况
单位核定编制80个,实际在职事业编制64个。其中工勤编制57人,事业科员2人、事业专技岗位5人;上年度实有在职职工64人,政府性雇用人员28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9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大队收入总计1,08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95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支出1,08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95万元,占总支出的81.51%;项目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49%。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1万元,占总支出的5.96%;城乡社区支出936.28万元,占总支出的86.54%;住房保障支出74.67万元,占总支出的6.9%;卫生健康支出6.30万元,占总支出的0.58%。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0年大队收入总计1,081.95万元,比上年决算1232.12万元,减少150.17万元,减少12.19%。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禁鞭办和两违指挥部收入。
2、支出情况
2020年大队支出总计1,081.95万元,比2019年决算1232.12万元,减少12.19%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禁鞭办和两违指挥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大队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74万元,其中:各类印刷服务支出41.23万元、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类支出15.51万元。
2020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万元,主要减少办公耗材的购买。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大队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2.7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60.8万元增加了1.9万元,增加了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购置执法车。
1、临时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及人数0人;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38.58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2.88万元,本年度购置3辆执法车。2020年决算数61.46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60.48万元增加0.98万元,同比增加1.62%。增加主要原因是:用于购置执法车。
3、公务接待费1.24万元较2019年支出数0.32万元增加0.9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8批次、公务接待310人次,人均接待费40元,主要用于迎检工作加班盒饭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大队资产总额30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79万元,固定资产166.79万元。账面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万元。共有车辆1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城管执法大队编制了1个项目,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安排200万元。2020年我单位对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绩效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配合财政搞好财政重点评价,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大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大队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