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管局收费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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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序号部门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备注
城管部门
省级立项16城镇垃圾处理费鄂价法规〔2005〕89号
嘉政办发[2012]156号
潘家湾镇卫生费依据
嘉价费[2012]4号文件
工厂、经营性单位1.00元/人.月同上对单位收取
机关、事业单位3.00元/人.月同上对单位收取
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3.5元/户.月同上对烈属、五保户、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按2元/户.月收取。
客车同上同上
①  公汽30元/台.月同上同上
②  客车20元/台.月同上同上
③  单位自备客车30元/台.月同上同上
货车同上同上
①  三码15元/台.月同上同上
②  2吨以下小货车30元/台.月同上同上
③  2吨以上大货车40元/台.月同上同上
宾馆、旅社、医院2元/床.月同上按床位数
公共娱乐场所2元/㎡.月同上含歌、舞厅、球馆、健身房、美容美发、浴室、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等
网吧2元/台、月同上同上
集贸市场1.5元/㎡.月同上同上
个体商业门店20元/间.月同上同上
商场、商城1元/㎡.月同上同上
加工作坊、废品回收1元/㎡.月同上含食品、煤炭等加工
洗车服务50元/点.月同上同上
汽车修理、美容40元/户.月同上同上
固定水果、蔬菜、土特产批发100元/户.月同上同上
临时水果、蔬菜、甘蔗摊点2元/点.天同上同上
餐馆、饭店10元/桌.月同上大厅餐桌减半收取
早点、夜市餐饮摊位30元/户.月同上
道路污染清扫  2元/㎡同上按沿途污染路面面积计算。包括:供水、市政交通、电信等施工、修路、道路开挖、铺设管线、下水道清淤(渣土、沙、煤、芦苇、草等固体物质污染)。
建筑垃圾处置1元/㎡同上按建筑面积计算。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工业区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在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免收
委托代运垃圾25元/吨同上不足一吨按一吨计
展销、募捐活动2元/㎡、天同上同上
公厕0.5元/人次同上同上
中央立项17城市道路占用费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4〕57号,鄂建〔1996〕324号
经营类棚亭中心区0.6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30元/日.平方米
维修类棚亭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经营摊点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维修摊点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报刊、电话棚亭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堆物堆料、基建施工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非机动车停车场中心区0.1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05元/日.平方米
广告牌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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