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清单 | ||||||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 | ||||||
序号 | 部门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七 | 城管部门 | |||||
省级立项 | 16 | 城镇垃圾处理费 | 鄂价法规〔2005〕89号 嘉政办发[2012]156号 | 潘家湾镇卫生费依据 嘉价费[2012]4号文件 | ||
工厂、经营性单位 | 1.00元/人.月 | 同上 | 对单位收取 | |||
机关、事业单位 | 3.00元/人.月 | 同上 | 对单位收取 | |||
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 | 3.5元/户.月 | 同上 | 对烈属、五保户、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户按2元/户.月收取。 | |||
客车 | 同上 | 同上 | ||||
① 公汽 | 30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② 客车 | 20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③ 单位自备客车 | 30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货车 | 同上 | 同上 | ||||
① 三码 | 15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② 2吨以下小货车 | 30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③ 2吨以上大货车 | 40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宾馆、旅社、医院 | 2元/床.月 | 同上 | 按床位数 | |||
公共娱乐场所 | 2元/㎡.月 | 同上 | 含歌、舞厅、球馆、健身房、美容美发、浴室、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等 | |||
网吧 | 2元/台、月 | 同上 | 同上 | |||
集贸市场 | 1.5元/㎡.月 | 同上 | 同上 | |||
个体商业门店 | 20元/间.月 | 同上 | 同上 | |||
商场、商城 | 1元/㎡.月 | 同上 | 同上 | |||
加工作坊、废品回收 | 1元/㎡.月 | 同上 | 含食品、煤炭等加工 | |||
洗车服务 | 50元/点.月 | 同上 | 同上 | |||
汽车修理、美容 | 40元/户.月 | 同上 | 同上 | |||
固定水果、蔬菜、土特产批发 | 100元/户.月 | 同上 | 同上 | |||
临时水果、蔬菜、甘蔗摊点 | 2元/点.天 | 同上 | 同上 | |||
餐馆、饭店 | 10元/桌.月 | 同上 | 大厅餐桌减半收取 | |||
早点、夜市餐饮摊位 | 30元/户.月 | 同上 | ||||
道路污染清扫 | 2元/㎡ | 同上 | 按沿途污染路面面积计算。包括:供水、市政交通、电信等施工、修路、道路开挖、铺设管线、下水道清淤(渣土、沙、煤、芦苇、草等固体物质污染)。 | |||
建筑垃圾处置 | 1元/㎡ | 同上 | 按建筑面积计算。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工业区范围内投资新建的工业项目在企业登记和建设环节免收 | |||
委托代运垃圾 | 25元/吨 | 同上 | 不足一吨按一吨计 | |||
展销、募捐活动 | 2元/㎡、天 | 同上 | 同上 | |||
公厕 | 0.5元/人次 | 同上 | 同上 | |||
中央立项 | 17 | 城市道路占用费 | 建城〔1993〕410号,鄂建〔1994〕57号,鄂建〔1996〕324号 | |||
经营类棚亭 | 中心区0.6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30元/日.平方米 | |||||
维修类棚亭 |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 |||||
经营摊点 |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 |||||
维修摊点 |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 |||||
报刊、电话棚亭 |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 |||||
堆物堆料、基建施工 |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 |||||
机动车停车场 | 中心区0.2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10元/日.平方米 | |||||
非机动车停车场 | 中心区0.1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05元/日.平方米 | |||||
广告牌 | 中心区0.40元/日.平方米 边缘区0.20元/日.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