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索引号 : 01105619X/2024-017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名       称: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二级单位4个: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嘉鱼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嘉鱼县园林绿化管理局、嘉鱼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局及下属单位编制数共计146个,实际在岗人员111人。现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72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级行政机关及二级单位均以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名义开展具体执法工作。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1 | 21 |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 (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
22 | 6.175 |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
单位名称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 数量 | 撤销许可 数量 |
301 | 301 | 223 | 78 |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宗)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
0 |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 | 行政检查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 合计(宗) | ||||
宗数 | 征收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 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宗 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宗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 数 | ||
327 | 1475 |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2宗,其中没收违法罚没金额6.175万元;
本单位年度办结行政许可总数为223宗;
本年度行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3次,本单位2次,跨科局联合检查1次;
本年度开展行政检查327次、其他行政执法行为1475条。
具体执法依据主要有:
1、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2、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乡规划法》《信访工作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
4、规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等。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3年通过咸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收到投诉类、举报类896 件。主要集中在小区违规违建、商业经营噪音、夜间施工、餐饮油烟扰民等。
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无。
嘉鱼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