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0-19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

(二)拟订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管理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情况。

(三)承担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级调整预算和县级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管理财政票据、彩票市场、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县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制定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开展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制定本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县本级和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县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县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参与全县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专户。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制定和执行基本管理制度。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师事务所和县级会计代理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税管理的建议。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负责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五)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13个: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和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产业发展股、政府采购管理和投资评审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党办按照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2715.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15.14万元。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2715.14万元,本年支出2715.1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服务支出2330.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07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2715.14万元,较2019年收入数2484万元增加231.14万元,增加9.3%,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拨款。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2715.1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2484万元增加231.14万元,增加9.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疫情防控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45.94万元,其中:办公费51.16万元、印刷费51.56万元,水费9.8万元、电费16.69万元、邮电费5.84万元、物业管理费26.42万元、差旅费7.63万元、维修(护)费37.09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2.28万元、公务接待费7.73万元、劳务费2.04万元、工会经费68.18万元、其他交通费10.0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万元等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29.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29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34万元,其中:购买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类支出17.29万、专用设备购置29.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7.73万元,较预算数8万元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制度,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1、公务用车取消,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0万元,保有量0辆,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运行维护费。

2、公务接待费7.73万元,较预算数8万元减少0.27万元。公务接待143批次、公务接待875人次,人均接待费88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区县兄弟单位以及外省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020年我局会议费支出1.14万元,培训费支出2.28万元,为预算股及国库召开全县部门预算及决算编制培训开支.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我局资产总额849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004.6万元,固定资产为1493.02万元。

截止2020年底,实有公务车0辆。

截止2020年底我局账面房屋面积为25467平方米,价值1673万元。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度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绩效执行,每年对上年度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写自评表,并写出项目的自评报告;当年的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顺利完成当年绩效任务。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严格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但从公用经费及不可预见费中列支扶贫支出33.46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款):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五)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三)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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