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4

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工作,更好的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规范标准体系》及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我县决定启用“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 (以下简称“数据汇聚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数据汇聚平台”适用范围为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9号)要求,适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需要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相关政府采购信息的项目。

二、功能简述

“数据汇聚平台”的功能主要用于完善采购执行程序,采购人需要在“数据汇聚平台”中与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采购文件,确定成交结果,签订供应商合同,以及跟踪、协调、监督管理代理机构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的行为。

三、启用时间

自2024年2月1日起,我县正式启用“数据汇聚平台”,全县所有限额标准以上政府采购项目将全部通过“数据汇聚平台”实施,采购公告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全部通过“数据汇聚平台”推送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四、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购人通过“数据汇聚平台”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进行登录和密码修改。采购人账号为预算单位所属行政区划代码去除前两位+单位预算代码(示例如下:嘉鱼县行政区划码为421221,某采购单位预算代码为001001,其登录账号为1221001001),初始化密码统一为Hbzc@122。各预算单位账户初始密码相同,为保障各预算单位数据安全,请尽快修改账户密码。

代理机构的账号密码必须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进行账号信息注册。代理机构注册的登录名需与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后台注册的用户名一致方可通过。

(二)绑定CA。因全省“数据汇聚平台”升级共联,CA也同步做了升级并做到了全省政府采购通用。有采购需求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需要购买办理与“数据汇聚平台”对接了的最新版CA,且与账号进行绑定后方可正常使用“数据汇聚平台”(CA办理可在账号登录成功后的主页右侧中点击选择“CA请前往办理”进行购买)。

(三)预算单位从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计划备案后,应当通过“数据汇聚平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注:委托的代理机构必须和预算一体化中备案的代理机构名称一致)、签订委托协议、确认采购文件、确认成交结果以及在线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完成后继续在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系统完成合同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操作,最终实现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从预算到支付全链条数据闭环。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后续政府采购项目有序开展,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应尽快衔接到数据汇聚平台并熟悉相关操作。2024年2月1日前已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的项目,2月1日后可继续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以及终止公告;2月1日还未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需要全部使用“数据汇聚平台”完成项目流程。

(二)为辅助各预算单位尽快完成系统衔接,将清算需要使用“数据汇聚平台”完成流程的项目,请各预算单位登入“数据汇聚平台”,将已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在“采购计划委托”模块点击“手动设置计划已完成”。

(三)对需要使用“数据汇聚平台”的项目,预算单位、代理机构可以联系汇聚平台工程师进行指导和辅助,也可以向县财政局反映,由县财政局协调提供技术支持。如对数据汇聚平台有疑问或登录遇到问题,请查看湖北省数据汇聚平台内的操作手册,若操作手册仍然无法解决疑问,可以联系客服(数据汇聚平台:400-088-5358, 027-67818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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