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财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嘉鱼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为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突出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一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在嘉鱼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2020年政府预算、2019年政府决算,对全县各部门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在嘉鱼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公开率100%,做到了及时、完整、真实、细化。二是完善预算机制。2014年以来,嘉鱼县财政部门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为契机,大力推行严格遵循“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进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督导。为了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要求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我县财政部门采取了设立咨询热线、上门指导、微信和QQ工作群等多种渠道指导、规范预算部门单位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考核。将财政信息公开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一次办结”改革。认真组织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对本股室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确定了纳入“一次办结”改革政务服务事项。一是政务服务 “一次办结”改革批复及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行政权力事项为1项,即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按要求编制并发布了服务指南,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务服务“一次性办结”事项清单,明确了办事程序和时限,简化了办事流程。二是政务服务事项“四办”清单改革填报情况。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共计6项,按照“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进行分类。其中,“网上办”事项占本单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的90%。
2.组织收费项目清单公开。落实“一年一清理”“一年一发布”的周期性清理审核制度,对县直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收费逐项进行严格清理和审核,建立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将全县收费项目和标准政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组织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截至目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48项(其中:许可7项、确定1项、处罚31项、检查5项、征收2项、公共服务2项等行政权力事项)。
3.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健全和完善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派专人对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网站进行监管,便于及时回复和反馈群众和企业在平台咨询及受理件业务情况。截至目前我局全年未接到一起举报投诉或者重大突发事件。
(三)突出抓好政府采购政务公开。一是着力强化队伍建设,构筑阳光采购的保障机制。我局立足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政府采购队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学习心得交流、知识竞赛、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分期分批进行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等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为实现阳光采购提供了可靠的队伍保障。二是严把采购信息制作发布关,规范阳光采购的工作程序。为了扩大信息的覆盖面,有效地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使采购工作更加体现公平、公正、有效,我们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以及项目特点,结合本地实际,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和发布渠道,严把采购信息制作审核关,确保采购信息的发布质量。三是积极加强宣传,树立阳光采购的良好形象。通过实行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我县的采购面和采购规模不断拓宽
(四)突出抓好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加大对全县人民群众关心的非税收入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的严格管理和公开,按要求将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时公开,并要求、督促各个执收单位按收费标准收费,严防出现乱收费现象。对票据领取、报账、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收缴、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会计执业资格从业证审核等事项所需要的时间通过制度上墙对全县实行公开。我局通过工资发放信息短信平台,每月底将统发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告知本人,实现工资发放、代扣代缴透明化、及时化。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减税降费专栏,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宣传。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事项48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事项7条,行政确认1条,行政处罚类事项31条,行政检查类事项5条,行政征收类事项2条,公共服务类事项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应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8 | 18 | 1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7 | 0 | 4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1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网站栏目设置和平台功能建设还需加强,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改进情况。
1.推进平台建设和宣传,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发挥平台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处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信息发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项功能,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多渠道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信息公开维护工作不断深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加大重大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3.加强培训沟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上级级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布最新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鱼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15—6354338。
嘉鱼县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