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

县财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嘉鱼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嘉鱼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等不应公开的信息外,公开县财政局以下信息: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措施。

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及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报表。

4.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本机关作出的政府采购监管处罚信息。

5.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嘉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嘉鱼县财政局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嘉鱼县财政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现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书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嘉鱼县财政局办公室是嘉鱼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嘉鱼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嘉鱼县发展大道128号

邮政编码:437200;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联系电话0715-6354338

传真号码0715-6354338

四、申诉监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嘉鱼县财政局投诉。投诉电话:0715-635543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嘉鱼县人民政府或咸宁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嘉鱼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