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1-13

嘉鱼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公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对反颠覆、反渗透、反恐怖活动的防范、搜集、侦察工作。

(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收容教养工作,承担县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审核、报批工作。

(十五)指导武警、消防部队建设。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使用干部;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负责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控申)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警务保障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提供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

(二十)指导林业公安、保安服务公司的业务工作;指导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安全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和下设13个机构及9个派出机构,下设机构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情报信息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加挂禁毒大队、嘉鱼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物品监管大队牌子)、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政工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加挂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牌子)、法制室、警务保障室。

单位核定编制281个,其中:行政编制246名,工勤编制35名。2019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281人,辅助警务人员345人,退休人员112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狠抓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建国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情报信息研判,严控涉靖涉警网络舆情,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反恐应急处突工作,严查赴省进京非访事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阻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暴恐事件,全力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县经济健康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二)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挖深细查、案件挖深打透、宣传铺天盖地、督导无缝覆盖等重点工作,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并以此为契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侵财犯罪、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犯罪,强力挤压“黄赌”滋生空间,不断深化治安重点地区、油气区、交通、消防等安全秩序整治,全面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狠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逐步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升级版体系。全面推行城区巡防机制改革,严格落实巡逻防控“四项机制”。强化“平安靖边”、“雪亮工程”的建设应用,进一步加大“小探头”、“智能卡口”的建设力度,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数据聚合关联、信息综合研判,积极探索“智慧公安”建设,不断提升科技信息服务打击犯罪的能力水平。

(四)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持续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补齐补强基层所队班子成员和警力,全力推动基层所队正规化、标准化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快推进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中心和智慧公安建设,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完成。

(五)狠抓为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完善“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全力打造民生警务,继续完善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深入推进户籍制度、出入境改革、驾考制度等“放管服”方面的改革,着力打造便民利民新亮点,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改善营商环境。

(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实行“两统一”工作机制,规范、完善县局案管中心、派出所案管室工作机制,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继续推动阳光执法办案制度,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构建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办案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充分发挥“五位一体”执法办案中心各项功能应用,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确保执法办案场所管理统一、运转高效、安全规范和实时监督。

(七)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四句话、十六字”为总要求,以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以“智慧政工建设”为依托,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训练模式,全力提升民警执法素养,不断强化纪律作风整顿,严格队伍管理,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补足精神之钙,夯实信念之柱,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队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县公安局收入总计1188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5.29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支出1188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6.07万元,占总支出的48.60%,项目支出6109.21万元,占总支出的51.40%。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0831.50万元,占总支出的9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5万元,占总支出的4.22%;卫生健康支出162.56万元,占总支出的1.37%;住房保障支出390.18万元,占总支出的3.28%。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总收入11885.29万元,比上年决算10171.61万元增加1713.68万元,增长16.85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5.29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拨款增加。

2、支出情况

2019年县公安局总支出为11885.29万元,比上年决算10171.61万元,增长16.85 %。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831.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0.18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正常调资和平安智慧广场、生命防护工程、视频监控三期等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37万元,其中:办公费69.08万元、印刷费11.19万元、水费7.84万元、电费90.64万元、邮电费3.86万元、物业管理费15.72万元、差旅费9.55万元、维修(护)费79.56万元、培训费2.10万元、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专用材料费2.16万元、劳务费109.48万元、委托业务费52.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2.50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1.83万元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增加265.99万元,增长61.66%,增长主要原因是案件办理办公费、办公楼维修维护费、保安人员劳务费同比支出增加。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9.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64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安局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438.57万元,较2018年决算有所增长,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共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出国出境活动;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4.25万元,本年度购置车辆216.98万元(主要是特种警务用车和警车),车辆保有量为7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2辆,其他用车23台。2019年决算数较2018年支出数有所增加,增加原因主要是车辆购置费增加及车辆老化维修、油耗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4.23万元,较2018年支出数5.20万元减少0.97万元,下降18.65%,下降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来客批次及人次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82批次、公务接待490人次,人均接待费88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底,县公安局资产总额691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7万元,固定资产6897.03万元。账面房屋面积11476平方米,价值2184.38万元。共有车辆7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2辆,其他用车23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县公安局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关于项目绩效方面,当年重点工作包含扫黑除恶工作、禁毒工作、维稳和反恐工作、平安智慧广场建设、视频监控三期建设、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等等。各项支出基本都已执行到位,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顺利完成当年绩效任务。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严格按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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