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嘉鱼县公安局
机构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
机构电话:0715-651323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负责人姓名:易一鹏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指挥中心 政治处 警务督察大队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 禁毒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巡逻警察大队 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法制大队 警务保障室 情报信息中心 森林警察大队 审批服务股 工会 看守所 拘留所
派出机构:鱼岳派出所 方庄派出所 陆溪派出所 高铁岭派出所 官桥派出所 新街派出所 潘家湾派出所 渡普口派出所 簰洲湾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全县公安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公安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对颠覆、渗透、恐怖活动的防范、搜集、侦察工作。
(四)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七)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负责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负责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及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中国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科技信息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使用干部;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协助上级机关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的执法活动;负责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控申)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配备和警务保障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提供装备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
(十七)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工作,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负责指导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安分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