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嘉鱼县县级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公安局)

序号证明事项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实施基本情况行使层级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效力层级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县级

亲子鉴定证明出生登记-【全省】非婚生子女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4、《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国外出生子女的有效出生证明出生登记-【全省】国(境)外出生子女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经大使馆认证的翻译件

国外出生子女的有效出生证明出生登记-【全省】父母双方出国(境)定居所生子女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经大使馆认证的翻译件

父母死亡证明件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民事判决书》 出生登记-【全省】父母双亡人员所生子女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法院

寻亲公告证明材料收养登记-【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儿童福利机构

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等证明件。注销登记-【全省】死亡注销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公安/司法

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的或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恢复登记-【全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退役士兵落户工作的通知》
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5.《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预备役登记证明书恢复登记-【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合法租赁合同或单位集体户证明恢复登记-【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的或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恢复登记-【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接收证明 恢复登记-【全省】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办结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中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落户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5.《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退伍军人事务局

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或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恢复登记-【全省】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安厅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办结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中及随调随迁配偶子女落户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5.《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的或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恢复登记-【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4.《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部队或兵役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恢复登记-【全省】被军队退回、除名、开除军籍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的或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恢复登记-【全省】被军队退回、除名、开除军籍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3.《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恢复登记-【全省】留学回国恢复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
3.《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4.《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住所地/就业单位

寻亲公告证明漏报补录-打拐救助儿童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福利机构

公安部门暂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漏报补录-打拐救助儿童登记户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

无户口人员生活轨迹材料(结婚证、毕业证、单位或社区、居村委等证明材料)漏报补录-【全省】无户口人员补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单位/社区

无子女证明迁入登记-【全省】投靠亲属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社区/村委会

死亡证明书迁入登记-【全省】投靠亲属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公安/司法

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迁入登记-【全省】租赁房屋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房管部门

转学证明迁入登记-【全省】在校大学生跨省(市)转学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学校

就业证明 迁入登记-【全省】引进人才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单位

单位接收证明迁入登记-【全省】干部调动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关于干部、工作调动办结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单位

社保缴纳证明迁入登记-【全省】就业创业落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人社部门

部队住房证明迁入登记-【全省】军队干部家属随军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意见请示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预备役登记证明书迁入登记-【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迁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教育部门出具的招生资格证明立户登记-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立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教育部门

办学场所的所有权证明立户登记-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立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学校

村委会分户证明分户登记-农村家庭户分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村委会

住房居住分割、独立生活情况书面说明或证明材料分户登记-农村家庭户分户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村委会

名字变更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单位等证明) 项目变更更正-【全省】名字变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3.《关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其他

国内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变性手术医学证明)项目变更更正-【全省】性别变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变更更正-【全省】性别变更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公证部门/司法鉴定机构

《出生医学证明》等能够证明出生地的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出生地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其它

祖父居住地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籍贯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其他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本市(县)其他住址变更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其他

结婚证、离婚证等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 项目变更更正-【全省】婚姻状况变更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民政部门

服役、退役等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兵役状况变更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法规公安部门所在部队

单位、社区(村、居委会)等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服务处所变更更正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单位/社区

能够证明户成员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项目变更更正-【全省】户成员关系调整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3.《湖北省公安部门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社区/单位/其它

健康证明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签证(就医)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经济来源证明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签证(就医)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其它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学习类居留证件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持非X1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境外人员业务-学习类居留证件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公安部门教育主管部门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团聚类居留证件(探亲)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持非Q1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还须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境外人员业务-团聚类居留证件(探亲)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记者类居留证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4.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法律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境外人员业务-外国人签证延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购房)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法律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经济来源证明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购房)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探亲)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4.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法律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持非S1签证入境者,还须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探亲)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4.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住院证明或接受医疗服务证明(由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注明住院期限或接受医疗服务期限为6个月以上)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就医)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境外人员业务-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工作许可证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函件及名单)境外人员业务-工作类居留证件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工作类居留证件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持非Z字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境外人员业务-工作类居留证件1.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法律和法规公安部门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境外人员业务-外国人签证换发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其它

健康证明(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签证(探亲)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经济来源证明境外人员业务-私人事务类签证(探亲)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
4.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法律公安部门个人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批《护照法》法律公安部门所在单位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还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来往港澳通行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审批(探亲类)1.《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其它

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1.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法律公安部门使用单位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1.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
法律公安部门

公司车辆所有权证明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1.行政规章:公安部《公安部门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

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异地报废1.《机动车登记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车辆报废企业

枪支(弹药)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理证明材料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1.《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三条
2.《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4.1.1
3.《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5.《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

从业人员无精神病史证证明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1.《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三条
2.《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4.1.1
3.《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5.《公安部门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第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法规公安部门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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