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各类媒体报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部门会议、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部门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
(二)扎实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全年涉及公安领域的重要信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在政策出台前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征集社会、企业意见建议,及时通报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增强社会、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三)积极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渠道、答复方式、监督方式等内容,同时开辟领导信箱、投诉建议、建议列表等专栏,及时接收回应相关意见建议。
(四)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公开主阵地作用。按照集约化平台管理规范抓好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错位发布、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县公安局制作规范性文件2个,公开规范性文件2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8219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89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1个,涉及总金额6897.56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21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92 | ||
行政强制 | 5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6146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暂未收到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转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未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原因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共同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需公开信息的撰写、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诸如户籍政策、交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等信息,更加及时准确的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增加信息公开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通过嘉鱼县政府门户网站社会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嘉鱼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0715-6513231)。
嘉鱼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