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现将嘉鱼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通知》要求,聚焦服务民生,创新公开方式,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等各种媒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部门会议、疫情防控等方面政府信息。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发布部门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人员招考等重点领域方面的政务公开栏目信息。二是突出问题抓整改,持续强化政策解读。针对政策解读内容少、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薄弱环节,利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角度解读,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专栏内容。三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对接“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系统,及时受理网民信息申请,迅速办结率达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依申请公开流程闭环管理和内部审核,做到受办流程专业规范、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2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狠抓信息公开工作。局党委专门研究和多次协调此项事务,由局审批服务股牵头,相关警种协同配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局门户网站,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动态。相关警种专人对接,及时提供送审发布内容,及时回应各类咨询、查询等,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政治处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巡查,掌握全局政务信息发布情况,并进一步加强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管理,做优做强“两微一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防止失密、涉密和侵犯隐私等事件发生,根据《保密法》和警务工作保密制度相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范围、原则、审核程序、公开发布、办理时限、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保密责任,规范了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前置审查,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细化落实多级审校制度,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规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共制作规范性文件0个,现行有效文件0个,废止文件0个。处理本级行政许可决定数量3668件,行政处罚决定数量7075件,行政强制决定数量649件,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703218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6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75 | ||
行政强制 | 64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32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暂未收到公开申请,也没有上年转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收到公民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原因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公开时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我局大力加以改进: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共同推动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业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公开信息的撰写、收集、审核、发布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提升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注重以公众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进诸如户籍政策、交通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交通项目建设等信息,及时准确的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增加信息公开量,增强公开的时效性。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新的尝试,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公安政务服务措施与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力度、深度仍需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宣传阵地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各警种配合力度、统筹协作需要加强,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作为,主动担当,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一是提升工作认识。提高对优化政务环境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按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正常解读的便民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并同步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及时反馈,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政策信息。
三是加强服务公开。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在新生儿落户、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等“一事联办”事项上主动积极作为;将已接入“鄂汇办”的旅馆业信息查询、寻人寻物查询、通缉信息查询、违法犯罪线索网上举报等10项高频次的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加大系统维护力度,及时更新相应数据,不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质效。
四是优化平台功能。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网站功能,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舆论引导、回应关切、便民服务的能力。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系统深入学习《条例》精神,通过各种不同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养、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并加强工作创新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媒体发布群众关心的事项信息,增强警民互动,拉近警民关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向任何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我局共承办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6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2件,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管理、长江禁捕等方面;承办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3件,其中主办件12件、意见1件,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诈骗、社康社戒等方面;承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的办结率、见面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站位强部署,从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我县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强化一体作战,着力构建全警参与格局,为建设文明嘉鱼、打造平安嘉鱼、稳定治安环境尽职尽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相关报告。
本报告通过嘉鱼县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省嘉鱼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01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513231)。
嘉鱼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