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14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能是担负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交通行业管理水路安全监督物流发展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嘉鱼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嘉鱼县公路管理局、嘉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嘉鱼县交通物流发展局

  1. 部门机构设置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5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工程股、安全股)、行政编制8人、临时聘用人员5人、离退休16人、遗属1。二级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嘉鱼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85实有在职编人员69退休人员49、聘用人员21人。 嘉鱼县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8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8人、退休人员159人、遗属16人、聘用人员30人。嘉鱼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所、事业编制32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9人、退休人员14人、聘用人员6人。嘉鱼县交通物流发展局、事业编制1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退休人员13人、聘用人员1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06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3.38万元,增加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0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一般债劵33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16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数据包含二级单位(交通局2023年财务预算合并)

县交通局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6067.2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33.38万元,增加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0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一般债劵33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160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数据包含二级单位(交通局2023年财务预算合并)

县交通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3年运行经费预算273.1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比上年增加245.78万元(交通局2023年财务预算合并)。其中:办公费24.24万元、印刷费12.9万元、水电费22.47万元、邮电费15.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3万元、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8.95万元、专用材料费8.35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0.95万元、福利费4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本年年度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包含二级单位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9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74,与上年持平。比上年减少0.55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按县公车改革政策,本单位公用用车车辆1台,按每车每年3万元编制预算。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接待费8.95万元,比上年增加5.45万元。主要原因:交通局2023年财务预算合并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1.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县交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总数比2020年末减少0辆,原因:保留基本用车,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19年末减少0台(套),原因:按照程序处置0台(套),新购置0台(套)。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3县交通局项目支出12792.13万元。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县交通局单位2023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