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21〕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
重点工作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的
重点事项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的重点事项责任分解给你们,请你们对照目标任务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夯实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将对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2.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的重点事项责任分解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1年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
(二)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2%。(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
(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5%。(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
(四)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6%。(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
(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万元GDP能耗降幅达到市定目标,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全面向好,全省县域综合实力排名实现进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项目为王,筑牢高质量发展支撑
(一)实施项目谋划攻坚
1.围绕长江黄金水道、紧邻武汉区位优势,谋划一批管长远大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沿江镇]
2.围绕现代农业、全域旅游、医疗卫生、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短板弱项,谋划一批补短板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3.围绕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谋划一批链主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项目招引攻坚
4.围绕融入武汉、借势武汉招商,积极对接武汉大光谷、大车都、大临空和大临港四大板块,争做武汉配套基地、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5.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招引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产业,建设武汉“后花园”。(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6.围绕建设产业转移示范基地招商,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国内大循环,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派出招商分队驻点招商,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围绕重点产业招商,紧盯智能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及医疗纺织、食品制造及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信息及冶金建材、商贸服务及文旅康养等五大重点,加快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集聚发展势能。(牵头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项目建设攻坚
8.挖掘存量项目,确保朱砂至罗家洲一级公路、嘉鱼大道大修等交通项目,矿山修复等生态环保项目,综合农贸市场、全域供水、全域供气等民生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住建局)
9.推进重点项目,确保顺乐钢铁、稳健医疗、中铁科健等工业项目,滨江生态提升示范工程、珍湖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项目,诗经文旅康养综合体、东湖学院南校区等文旅项目,三湖连江大道延伸段、三环线至朱砂段等交通项目,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区停车场等城建项目早日竣工达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城投公司、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珍湖湿地公园管委会、县文旅局,陆溪、高铁岭、官桥、鱼岳、新街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工业崛起,增强高质量发展实力
(一)建好园区发展平台
10.推进开发区提质扩容,高效推进“一区两园”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和产业布局,加快园区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园区一路二路、嘉鱼大道延伸段,完成园区四路建设,推动各类要素向园区集聚,把园区建设成为项目承载地、产业集聚地、发展主战场。[牵头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11.突出闲置资产清理,对建而未竣工、竣工未投产、土地未开发、破产闲置的企业,依法依规摸底清理,确保优质项目及时置换。(牵头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加快园区优质发展,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支持经济开发区创业孵化园、武昌首义学院环保健康产业园分别争创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责任单位:县科经局)
13.支持高铁工业园、潘湾工业园建立钢铁冶金、现代化工科创中心。(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高铁岭镇、潘湾工业园)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14.做好“优中做大”文章。实施链主企业、头部企业培育工程,以金盛兰冶金、葛洲坝水泥为龙头加快冶金建材产业发展;以稳健医疗为龙头加快卫材医疗产业发展;以武汉中用、嘉诚汽配为龙头加快汽车零配件产业发展;以汉麻科技、嘉麟杰、依杰姆为龙头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15.做好“有中生优”文章。有效盘活存量,加快僵尸企业盘活、闲置土地利用,新盘活企业1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16.积极做优增量,实施技改升级和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进稳健医疗科技产业园、金盛兰冶金带式烧结机等29个重大技改项目,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17.大力提升质量,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18.做好“无中生有”文章。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培育壮大5G、现代化工、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19.建好创新平台。抢抓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咸宁“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机遇,推进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嘉鱼配套服务功能区建设,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
20.大力推进“校县合作”“院园对接”“院企对接”等平台建设,推进金盛兰与武汉科技大学合作,加快特种钢研究。(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1.与华中农业大学共建研究中心,加快蔬菜品质品种提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2.支持稳健医疗、恒嘉科技、嘉麟杰、石井科技等企业申报省级校企联合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
23.培育创新主体。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支持汉麻科技、元拓铝合金、联乐集团等省级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
24.吸引创新人才。坚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协同发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和产业竞争力双提升。(牵头单位:县人才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四、推进乡村振兴,补齐高质量发展短板
(一)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25.加快龙头企业发展。着力培育引进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重点支持代米、联创、外婆湖、嘉野、嘉珍、康凯、谷神等一批农业企业发展壮大,打造嘉鱼“十百千”工程,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26.加快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支持簰洲湾、潘家湾、新街推进蔬菜产业发展,支持渡普、官桥推进水产产业发展,支持高铁岭、陆溪推进林果产业发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的沿江百里蔬菜长廊、沿河百里瓜果长廊、沿湖万顷莲藕等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7.优势引领打造特色品牌,加强公共检测中心、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蔬菜研究中心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检测中心,各镇人民政府)
28.整合蔬菜、特色水产等优势资源,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实施叉尾鮰种质提升工程,夯实渔业发展基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9.加快融合发展。培育景观农业、体验农业、特色民宿、农产品游购等新业态,支持康丰源、新街果蔬公园和乐邑坊等田园综合体发展,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文旅局,各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
30.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擦亮小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规划,加强镇村整体风貌、重要节点、街巷和区域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31.加快县域“多极支撑”,支持鱼岳、新街围绕大学、商贸服务打造创新创业示范区,支持簰洲湾、潘家湾、渡普围绕港口物流、产业发展打造融入武汉城市圈先行区,支持陆溪、官桥、高铁岭围绕文旅康养、乡村田园打造生态涵养区,形成产业集聚、多产融合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
32.突出示范引领,各镇确定1-2个特色街区进行重点打造,提升城镇品位。补齐城镇短板,大力开展“七补齐”行动,推进气化乡镇、镇级水厂建设,实现全域供气、全域供水全面提升,建设美丽幸福城镇。(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33.建设美丽乡村。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深化农村改厕、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工作,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以重点村引领美丽乡村、特色乡村建设,启动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个整治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4.加快基础建设。实施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改善交通基础。(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5.加快“一江八水五湖”水系连通工程、堤防除险加固、河道整治等项目落地建设,更新改造余码头一站、双益泵站,提升防洪能力。(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6.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7.繁荣乡村文化。推进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送科技”活动,加强乡村文化保护与发展,留住乡韵、记住乡愁。(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38.推进乡村善治。深入推进“三乡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涵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
39.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长效帮扶机制,突出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公园城市,满足高质量生活需要
(一)开展城市更新行动
40.实施城市客厅工程。推进滨江生态提升示范、三湖连江综合整治、牛头山森林公园、神州垸滨江生态公园等项目建设,打造水清岸绿、人水相依的城市景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鱼岳镇人民政府]
41.实施城市提质工程。建设周家咀、嘉鱼一中、老建行、代湾路、工业园等5个停车场。(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鱼岳镇人民政府)
42.启动鲁肃大道、十景铺路建设,推进小新堤路、人民大道、发展大道等城区主次干道提升改造,完成岳公楼路网、三湖大道延伸段等项目建设,畅通城市交通内循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43.加快实施垃圾焚烧发电厂、餐余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处理等项目,畅通垃圾分类循环产业链。(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44.实施城市暖心工程。启动县第二水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实施北门湖污水综合治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全域供排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解决城市用水排水难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鱼岳镇人民政府)
45.完成九栋小区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三湖连江沿湖、金虾湖片区、城东新区等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鱼岳镇人民政府)
46.完善“15分钟生活圈”,开展道路绿化花化提升工程,推进小绿地、小游园、小广场、小停车场“四小”建设,建成15个口袋公园。(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
47.常态化开展“万人洁城”“全民洗城”活动,落实“街长制”“片长制”,构建全域覆盖、全员参与城市管理常态化长效机制,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牵头单位:县创建办;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48.实施城市安全工程。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多功能中心建设,完善文庙山、牛头山掩蔽工程建设,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鱼岳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消费升级行动
49.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领消费升级。建设特色街区。借力武昌首义学院嘉鱼校区、武汉东湖学院南校区,积极引进和建设高品质商贸综合体、特色风情街。(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鱼岳镇人民政府)
50.依托三湖连江、二乔公园等城市名片,围绕嘉鱼文化、嘉鱼美食,加快岳公商业广场、二乔美食城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夜经济。(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51.提档升级交易场所,建设蔬菜交易批发市场、樱花南路城市综合体、综合农贸市场、嘉鱼北二手车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52.大力发展电商。大力支持直播带货、线上团购、物流配送等新消费模式,着力引进大型仓储物流企业,支持金源鸿、汉唐央厨等农产品配送企业发展,支持嘉安打造鄂南区域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健全县镇村三级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实现农村电商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
53.发展文旅康养产业。深度挖掘诗经文化、三国文化、鱼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全力推进田野乡村公园、金色年华养生谷、山湖温泉、康丰源、光年城堡等旅游项目升级扩规,加快推进诗经文旅康养综合体、阿洛亚康养度假产业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开发水上娱乐、水体运动、水趣乐园等水体验康养产品,发展农家乐、采摘游等乡村旅游,全力争创“荆楚文旅名县”,打造武汉城市圈文旅康养目的地。(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开展生态优化行动
54.实施生态立县,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牵头单位:县环指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55.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金盛兰冶金、葛洲坝水泥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潘湾工业园化工企业挥发气体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空气质量。[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科经局]
56.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完成长江禁捕监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57.深入落实河湖库长制,持续开展长江沿岸造林绿化,加强斧头湖、蜜泉湖、大岩湖等21个重点湖泊生态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58.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白色污染治理,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治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59.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优化高效便捷政务环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集成改革提质增效,推进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拓展“鱼悦办”APP便民事项,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扶持,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能力。(牵头单位:县营商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等,各镇人民政府)
60.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等]
6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张表、一日办、零费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80、60、40”目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62.优化依法办事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63.深化市场化改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粮食局)]
64.推进土地、资本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构建“以亩产论英雄”集约节约用地新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5.持续推进城投公司改革,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县城投公司)
66.深化农村改革,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力推进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改革,规范强化“三资”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67.深化事业单位、综合执法、乡镇管理体制、供销等体制机制改革。(牵头单位:县改革办、县委编办;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68.大力落实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更大力度对外开放
69.推进武嘉同城,大力支持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发展,全力推进簰洲湾长江大桥建设,争当武咸同城合作先行区,建设武汉城市圈卫星城。[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70.加快咸嘉融合,发挥长江港口、蔬菜水产、生态资源等区域比较优势,着力推动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71.强化港区建设,加快推进白暨豚功能区划分和港口划设调整优化,争取国土空间规划、嘉鱼港总体规划尽快批复,着力推进簰洲湾港区“铁公水”多式联运、潘湾港区、陆水河港区等项目落地建设,全力打造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各沿江镇人民政府)
72.壮大外贸企业,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外贸新业态发展工程,大力培育引进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进出口货物代运公司,为企业进出口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七、保障改善民生,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一)完善民生保障体系
73.持续加强民生基本保障,财政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4.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新增城镇就业6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5.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76.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好各项民生惠民补助政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7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镇人民政府)
78.推进“双拥”工作,扎实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79.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好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新一小扩建,持续化解“大班额”“择校热”等问题,全力推进武汉东湖学院南校区建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0.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积极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与县人民医院合作,加强中医药发展,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基层医疗卫生提升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和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82.大力发展文体事业,持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积极承办湖北省长江马拉松嘉鱼站、网球公开赛等赛事。(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83.加强基层治理,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组建三支队伍,开展“三大行动”,完善双报到制度,加快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多网合一”,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84.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
85.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
86.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抓实网络安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
87.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和邪教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
88.警钟常鸣抓好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等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景区和食品药品安全。(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
89.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牵头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责任单位:县银监办)
八、建设满意政府,强化高质量发展保障
(一)坚持把忠诚为政摆在首位
90.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嘉鱼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始终
91.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政府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监督,让法治成为嘉鱼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把高效理政落到实处
92.强化政府执行力建设,让“案不积卷、事不过夜”成为工作习惯,“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价值追求。狠抓提能善政,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八项本领”,提升“七种能力”,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尽心竭力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把廉洁从政作为底线
93.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坚守节用裕民,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支出。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委;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嘉鱼的重点事项责任分解
1.谋划推进立市立县大项目,滚动实施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十大工程”,强力推进省、市重点督办和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卫健局、县重点项目办等,各镇人民政府]
2.建成簰洲湾长江大桥及接线高速公路、嘉鱼-崇阳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
3.加快沿江绿色发展示范带建设,积极推动“两湖”片区治理,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
4.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5.把控好房地产供给节奏,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6.新建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牵头单位:国网嘉鱼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
7.积极推进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抓好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实施绿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彩色宜居文化咸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各镇人民政府)
8.实施幕阜山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加强非煤矿山、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生态修复治理。(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绿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
9.大力培植茶叶、油茶、楠竹、桂花、雷竹、蔬菜、中药材、水果等特色产业,打响嘉鱼蔬菜等品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林业局,各镇人民政府)
10.推进市县乡综治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小区业委会、村湾理事会、“一村一辅警”全覆盖,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和历史遗留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1.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扫黑除恶”,推动“雪亮工程”升级,持续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坚持创建“双拥”模范城市。(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2.主动调整完善扶贫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防止返贫监测,扎实推进产业、就业、消费扶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
13.财政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14.继续压减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和“三公”经费,用政府“紧日子”换老百姓“好日子”。(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