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印发《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一、补贴范围
一是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是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补贴政策实施期限
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
三、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表1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2.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表2 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3.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辆。
四、迅速报送淘汰更新需求
请各道路货运经营业户有拟在2024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淘汰需求的迅速规报送嘉鱼县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叶国庆,电话13212103811。报送邮箱:294211783@qq.com
嘉鱼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