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

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共嘉鱼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嘉鱼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2023 年 5月22 日至2023年7月 25日开展嘉鱼县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范围

重点审计资金规模较大的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等类型(例如:实验中学、潘湾中学、鱼岳一小学、实验小学、茶安新一小学等),重大问题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

政策目标贯彻落实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学校基本建设及资产管理情况;学校收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前年度查处问题整改情况。

二、审计人员构成

审计组组长:高

审计组副组长:冯仕静

审计组主审:蔡叶子(联系电话:13972852371)

审计组成员:何作伟 张莉

三、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四、具体联系方式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问题线索举报电话

嘉鱼县审计局办公室0715-6354199

审计人员执行纪律监督电话

嘉鱼县审计局纪检监察室0715-6354199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关问题线索举报电子邮箱

553822947@qq.com

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有关问题线索举报来信地址

湖北省嘉鱼县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19号嘉鱼县审计局

五、公告说明

1.此公告为嘉鱼县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的统一规范格式。

2.此公告须覆盖被审计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办公场所。

3.此公告旨在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提供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相关问题线索,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切实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中共嘉鱼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嘉鱼县审计局

20235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