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来       源 : 嘉鱼县教育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20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2024年秋季教育资助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教育资助对象:(在籍在读学生)
一、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7类):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一类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补助(4类):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一般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2、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三、高中免学费资助对象(4类)
1、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一般贫困户);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四、中职免学费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的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教育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按每生每学期5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7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学期750元;非寄宿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7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普通高中教育:分类评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低保家庭子女,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孤儿及特困家庭子女、烈士子女按每生每学期125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学期75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嘉鱼一中每生每学期免学费900元,南嘉高中、首义学校高中部每生每学期免学费630元。
中职教育: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一、二、三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免学费。
·申请时间及办理程序:
纳入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教育资助流程:
1、采集贫困学生信息,进行信息比对确认和认定;
2、收集受助学生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信息填报、汇总、公示、上报;
3、报告申请拨付资助资金,及时予以发放与核实到账情况;
4、资助信息系统填报;
5、整理、装订资助档案资料。
·教育资助档案资料:
相关文件、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资助工作方案、承诺书、评审资料、公示资料、受助情况统计表、受助信息汇总表、资金拨付凭证、资助资金发放签字表、银行打款凭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认定表)、宣传资料、学期总结报告。
·说明:
第1-6类贫困学生由相关职能部门比对确认,第7类贫困学生(即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幼儿园)入户调查核实相关佐证资料后予以认定(需要提供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核查表;2、村镇(社区)证明材料;3、重大疾病证明、保险证明、其他证明等)。
2、外县市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要提供相应的贫困证明(学生户籍地县市区扶贫办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
3、无法通过信息比对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学校(幼儿园)根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予以认定。(户籍关系佐证资料、最近享受低保的银行流水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