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嘉鱼县教育局    嘉鱼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学校:

学校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千万学子健康成长,关系整个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正值春季开学季,各学校用火用电用气急剧增多,各种不安全因素高度叠加,极易引发火灾亡人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校园和学生群体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动员部署(3月10日至3月17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要根据《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湖北省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全面分析本校消防安全突出风险,仔细研判消防安全存在的短板弱项。要制定本校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专项行动要求,层层落实责任,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开展排查整治(3月18日至4月16日)。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指导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开展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校园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包括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楼管、值班、宿管等重点岗位人员具备扑救初期火灾、引导人员逃生的应急能力等;二是排查校园内重点部位。包括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占用堵塞消防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故障等突出隐患情;三是排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超员住宿、私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在宿舍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问题;四是排查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情况。落实油烟管道清洗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寄宿制学校要加大防控手段应用,安装使用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物联网技术等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三)强化工作督导(4月17日至5月19日)。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专项工作小组,在学校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联合开展对本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责情况,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督导学校食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库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用电用火用气是否规范;督导学生宿舍是否存在违规超员住宿以及安装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3月10日至5月31日)。5月31日前,每位学生、教职工家庭至少一位家庭成员通过注册使用“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完成对“优质课、家庭、学校”三个科目的视频在线消防安全课程学习,全面提升师生、教职工家庭火灾防范意识。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校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要求,联合县教育局进一步督促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六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发送一封致家长消防安全信、开展一次家庭隐患清查、参与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将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应急逃生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课堂教学,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普及消防知识,提升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是预防校园火灾、保障师生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会商研判,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行动方案,落实职责分工,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完善长效机制。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人防、物防、技防保障力度,确保各类火灾隐患按期整改,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在开学季、寒暑假前夕、“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关键时段节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消防救援机构将每学期派校外消防辅导员到各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加强信息报送。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在4月16日前按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认真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改自查表》(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上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于5月19日前按照《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附件2)统一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工作总结请于5月31日前分别上报县教育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县教育局联系人:来柏林,联系方式:0715-6352607,邮箱:1044929413@qq.com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阮子祥,联系方式:0715-6666811,邮箱:454037833@qq.com

附件:1.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改自查表

2.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汇总表

3.校园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表

嘉鱼县消防救援大队                 嘉鱼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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