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
(四)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和指导县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全县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区域、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情况
嘉鱼县民政局机关内设三股一室: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组织管理与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局属事业单位6个(救助局(副科)、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福利彩票有奖募捐办公室、殡管所、福利院、婚姻登记处),行政编制22个,事业编制30个。年度末实际在职职工52人,以钱养事人员4人,公益岗位及聘用人员114人,退休人员5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惠民生、兜底线、救急难、促和谐”和精准扶贫中的目标要求,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一)持续抓好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加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新型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的学习能力、落实能力、执行能力和协调能力。持续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和系统内部审计,规范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堵塞资金监管漏洞,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持续开展农村低保及兜底保障对象清理整顿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程序不规范、评议流于形式、公示不到位、入户调查不细致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低保审批权下放工作,对全县的审批权下放的乡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确保全县审批权下放工作稳妥进行。认真履行兜底脱贫的职责任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精准扶贫对象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全县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一是认真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创投,认真组织开始社区公益创投活动,积极培育社团组织和社工人才。三是继续开展建设实验区工作。做好部门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抓好统筹指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启动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
(四)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管理,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弘扬先进婚丧文化,全面推进我县殡管所标准化和婚姻登记机构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新建项目,改善救助站工作,生活环境。继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大力支持福利彩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持续保证福彩销售稳增长。
(五)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继续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活动。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和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录入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配合中标公司完善服务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三留守”人员资料台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儿童之家或活动中心的建设。
(六)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发展后劲。不断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诚信服务;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全面开展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工作,全力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规范运行。
(七)全面加强综合能力建设。加强民政法制建设,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的普法规划;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继续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干部意识,树立民政队伍为民服务良好形象;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628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74.2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8.2%;事业收入115.4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8%。
2、2019年支出合计628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7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8%;项目支出5355.9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5.2%。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617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2.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安置、救灾等业务划出,相应资金预算减少。
2、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617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2.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安置、救灾等业务划出,相应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6.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1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合计166万元,其中:货物类36万元;维修类55万元;服务类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9年“三公”经费合计8.7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业务量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及维修费减少。②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5万,主要原因:优抚、救灾等业务划出,业务量减少,来客减少。
2、2018年度公务接待67批次,共计536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我局资产总额合计36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644.6万元。局机关公务用车1辆,救助站、福利院专业用车各一辆,殡仪馆专业用车3辆。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绩效执行,每年对上年度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填写自评表,并写出项目的自评报告;当年的项目进行绩效监控,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单位涉及绩效项目14个,资金2900万元,都已执行到位,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顺利完成当年绩效任务。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严格按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662.9万元,其中乡镇福利院平安工程维修改造支出351.7万元;补贴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村级养老体系、民办养老机构运营及残疾人康复补贴96.6万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前期工程设计费21万元;社区孵化引导及社会工作购买服务26万元,中福在线彩票代销业务费171.6万元。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省下达扶贫资金1088万元,主要用于精扶贫对象中的农村低保户和特困救助户,此项资金和社会救助资金捆绑使用,由财政专户统一支出。
第四部分ﻪ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