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民政局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嘉民许注销决字〔2023〕1号
嘉鱼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你单位2023年7月21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注销“嘉鱼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于2023年7月21日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1221MJJ014422J)行政许可,因自行解散,申请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同时收回原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嘉鱼县民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