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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8月底,全县有城市低保1942户250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854.4万元;农村低保3920户605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993.4万元;特困供养对象1378人,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14040元/人/年,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15600元/人/年,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743.6万元;1-8月临时救助3002人,发放救助资金606.7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0户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