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4-01

嘉鱼县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分级分类养老服务体系

1.建立分级公办养老布局。优化县镇中心村(社区)互助户四级养老服务布局,构建“1+1+18+30+N”县域养老服务体系。“1”即建强建美以县社会养老中心为龙头的养老机构,建设500张床位面向中端收入群体的养老中心;“1”即以潘家湾镇为副中心,依托镇卫生院,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面向老年人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18”即依托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完善服务功能,改造建设18个镇级养老服务综合体和中心村养老服务驿站;“30”即以县城为中心,利用闲置公房、新建小区配套养老用房与现有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建设30个融合医养、助餐、家政、老年学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小区)养老服务驿站,打造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N”即根据常住老年人口分布和小区 (村湾)布局,因地制宜建立N个“十户联护”养老服务网点,每个网点配备若干名专业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志愿者、网格员、邻里乡亲),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2.建立分类社会养老布局。支持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公立医院利用富余床位,建设200张床位的失能老人医养中心,满足失能老人刚性供给需求;支持社会资本在县城规划区建设中高端或普惠性民办养老机构;支持蜜泉湖旅游度假区、陆口旅游度假区等旅游企业,开发“医养”“药养”“食养”“泉养”“文养”“动养”等特色康养服务。

二、创新养老服务模式

1.组建国有养老服务集团。由县城发集团牵头,组建国有养老服务集团,一体化建设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以县社会福利院为龙头,组建养老机构服务联合体,制定养老机构统一管理标准,规范管理公办养老机构。

2.建立智慧养老管理平台。加快实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完善全县老年人数据信息,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推广“子女线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养老服务模式,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医疗健康、送餐家政、紧急救护等服务。

3.推进医养深度融合。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与公立医院实行深度融合,提高养老机构护理型比重,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重达到70%;整合村(社区)卫生室医护资源,将医疗资源全覆盖嵌入村(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按“两医两护”标准配置医护人员,对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向家庭延伸;引导民办养老机构、康养基地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医养结合服务站。

4.拓展养老延伸服务。探索“中央厨房+配送”助餐模式重点为空巢、孤寡、独居老人提供线上点餐、线下送餐服务;整合各方资源,拓展安居、休闲、健身、娱乐、教育等服务,为空巢、孤寡、独居老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延伸养老服务末梢。

三、强化养老服务政策保障

1.鼓励公立医院办养老。统一将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纳入民政部门备案管理,改造建设医养结合床位1700张,凡新建床位按每张1500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凡接收失能人员、自理特困人员每人每年分别按照1500元、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

2.鼓励各类主体开展助餐服务。坚持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原则,采取集中采购的办法,在县城区确定30个助餐服务点,实现县城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实施助餐服务运营奖补政策,凡按规定低于市场价格提供助餐服务,按照进餐老年人次每餐补贴1元,按年结算。

3.大力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推行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模式改革,将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分开发放,照料护理费用于购买照料服务,积极引导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向机构供养集中。认真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政策,积极引导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自愿选择机构养老。

4.建立培训引才相结合机制。坚持开展“一家一护”培训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6000人;建立养老护理人才库,推行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业养老服务奖补政策,对40周岁以下从事养老服务行业的大学毕业生,凡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大学本科的每人每年奖补10000元、大学专科的每人每年奖补6000元,连续奖补两年。

5.健全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健全部门联动执法,常态化抓好养老机构及幸福食堂消防、食品安全、非法集资、养老诈骗、欺老虐老、征信、“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制度落实,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行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6.建立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统筹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列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引导基金撬动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养老领域,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构建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福彩公益金等多元投入机制。

本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两年,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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