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民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对2020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检查。现结合实际,向全社会公布本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文件精神,落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继续保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明确重点,增强效果。为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我局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确实保证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月度公开了全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信息。利用官方网站“社会组织”栏目公开了新成立的6家社会团体和6家民办非企业。全年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48篇,财务信息3篇。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2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处理决定数量96件。涉及政府集中采购504项,总金额24404092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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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应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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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9 |
0 |
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23 |
0 |
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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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0 |
0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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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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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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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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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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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504 |
24404092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县民政局没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也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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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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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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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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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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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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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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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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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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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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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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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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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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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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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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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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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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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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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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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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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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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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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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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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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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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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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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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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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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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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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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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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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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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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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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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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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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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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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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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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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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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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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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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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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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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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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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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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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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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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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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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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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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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顺利地完成了今年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民政事务繁杂,工作人员少,信息更新量还不够大。下一步,我局主要做好以下几点重点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重点事项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沿湖大道18号,邮编:437200,电话:0715-6353788)
嘉鱼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