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 〕4 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轮作休耕、油菜扩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 2023〕18 号),鄂农办发〔2023 〕60号精神要求。切实完成2023年油菜轮作项目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扎实推进稻 油轮作等模式,发挥油菜以油促粮优势,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养分利用率,降低病虫草害发生,减少农药用量,实现“粮油兼丰、以油促粮”。坚持油用为主、多功能开发。夯实粮食生产根基,提升油菜综合能力,推进油菜生产高质量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不断提高油料自给率。
二、油菜轮作要点
1、突出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发挥油菜“用地养地、以油促粮、粮油兼丰”优势,大力实施稻 油、玉米 油菜等粮油轮作双优双丰高效生产模式。稳定提升粮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油
菜籽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2、突出提升油菜综合能力。集成推广油菜 种肥药机一体化优质丰产轻简高效模式,提升油菜单产。因地制宜利用油菜花用、菜用、蜜用、肥用等多功能,在稳定提高菜籽供应能力的同时提高综合效益,夯实生产基础。
3、突出油菜生产高质量发展。在做好油菜播种的基础上引导农户实施科学田管、绿色田管。推广应用高产高油品种、五密栽培、高效施肥、化调抗逆、绿色防控、适机收获等绿色生产
技术,促进油菜生产高质量发展。
三、油菜轮作任务和补助方式
1、油菜轮作任务。2023年全县油菜轮作试点任务1.5万亩。见各镇油菜轮作项目目标表(附件2)
2、补助标准。2023年油菜轮作按照亩平150元的标准给予物化补贴。将对种植油菜的种子、肥料、药剂、机械作业服务进行补贴,补贴总面积1.5万亩,补贴总资金225万元,补贴标准每亩不超过150元,实施免费统一供种,亩用种量控制在500克左右,种子、肥料、药剂、机械作业均按有关规定采购。其中种子采购21.5万元,所需品种从《2023年湖北省油菜轮作试点技术指导意见》中选取利油杂1号、天油杂283、T2159、圣光128、华油杂28、中油杂39、孝油1000等品种。油菜专用肥67元,N、P、K配方为25:7:8,有效B大于0.15。机耕播种作业服务112.5万元。油菜菌核病药剂及飞防24万元。
3、补助方式。轮作面积补贴资金以种子、肥料、药剂物化补贴及农机作业服务形式进行补助,重点用于油莱播种环节,通过政府采购提供种子、肥料、药剂等物化产品和机械化作业服务。机械作业服务补助总费用控制在本县补助资金总额的50%左右。
四、轮作工作操作程序
油菜轮作工作由县人民政府主导,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油菜轮作工作具体负责,县农技推广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1、确定轮作试点区域。油菜轮作重点支持耕种难度较大的稻田油菜生产,开展稻油轮作,稳定扩大油菜种植面积。适当支持玉米-油菜轮作,促进粮油兼丰。
一是油菜轮作面积申报。轮作试点面积可以在2022年轮作面积中申报。各镇要严格申报程序,2023年的试点任务面积的1.5万亩可以在2022年的试点任务面积中申报。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据实填报《 油莱轮作项目面积公示表》( 附表3-1 ) ,经种粮生产者签字认可,镇农技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二是面积公示。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核实的公示表,以村为单位汇总后,由镇组织在试点村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组织政府采购。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工作。 采购内容为轮作试点任务实施所需的种子、肥料、药剂等物化产品和机械化作业服务。采购的种子应达到《 NY414-2000 低芥酸低硫苷油菜种子》质量标准,不含转基因成分,优先采购高产高油多抗的优质高效油菜品种。肥料、药剂优先采购油莱专用配方肥、缓(控)释肥等绿色高效肥料。农机作业服务采购优先支持安装有北斗农机终端与播种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切实提升同一区域内农机作业标准化水平,务实保障作业质量。提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保证供种、供肥药、机械化作业时间,不误农时确保油菜种植的季节。2023年9月底前填好《 油莱轮作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 附表 3-2 ),并按镇区域形成采购物资发放汇总清单。为便于操作,种子、肥料等物资由镇农技中心统一管理,由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在开展油莱机械化播种时统一下田。
3、种植面积认定。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油菜播栽质量和面积认定标准。严格落实谁种谁签字规定,明确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土地流转、代耕代种面积认定程序。农技服务中心负责油菜轮作面积核定工作,填报《油菜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附件3-3),经轮作任务承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签字确认,于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对各乡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并在轮作任务乡镇公示5天。提供统一作业服务的,于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作业务,农机作业面积原则上以湖北省北斗农机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监测数据为依据,要对作业面积一日一核,确保作业合格面积与管理系统平台显示数据基本一致。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农机作业服务完成及播种质量情况,并在轮作任务乡镇公示5天。
4、兑付补助资金。油菜轮作机械化、人工作业服务面积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形成《油菜轮作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3-4),同时将种子、肥料、药剂等生产物资采购协议等财务报账所需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交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确因招标采购或气候等不可抗拒客观原因导致补助资金有结余的,应及时做好结余资金使用计划。结余资金继续用于轮作任务区当季油菜生产管理补助,可用于冬季追肥抗逆防冻、花期“花期一促四防”、减损机收作业补助等方面,全部补助资金在当季油菜收获前足额支付并使用到位。
五、轮作工作要求
1、组织落实。成立油菜轮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副县长为组长,副组长为农业局长、财政局副局长及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成员为财政局主管股室负责人及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指导小组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为推广中心、土肥、植保、农机、统计等技术骨干组成。(附件1)。
2、坚持公开公正。完善油菜轮作项目监督机制,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严格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纪律,坚持阳光操作,强化监管,切实防止同一区域政策不同、层层转包、采购价格异常、试点任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化产品供应商和新型经营主体,均应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对提供产品不达标的供应商,要及时查处并纳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试点镇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3、细化实化任务。及时制定油菜轮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油菜轮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任务面积核查与统计、物化补贴的政府采购工作、物化物资的发放登记工作。轮作任务镇要同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油菜轮作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镇农技服中心严格生产物资发放程序,引导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落实轮作任务面积。有关协议文本、文档资料等相关资料应收尽收,同时做好档案资料电子化。
4、加强监管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确保轮作任务落实。坚持稳扩并重,科学划定任务区,在任务区域整体推进,确保油菜种植面积稳定扩大。不得随意降低摊薄补贴标准,确保不引发政策性攀比,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实行耕地质量监测,跟踪耕地地力变化。运用北斗农机终端智能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对轮作任务作业面积进行实时监测,辅助面积核实。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加强项目资料、资金台账专项管理。
5、强化指导服务。成立由推广中心、土肥、植保、农机、统计等技术骨干组成的油菜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及时开展技术巡回指导,负责扩种规划、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培训指导、耕种监管、苗情调查、田间测产、效果核验、绩效评价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实、技术措施落实和指导服务落实。及时与统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轮作任务、扩种面积等关键数据真实准确。开展示范带动,办好油菜联合播种、机耕机整、免耕飞播等绿色高质高效模式千亩示范片。落实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提高油菜生产效益,稳定扩大油菜面积,不断提升产能。
6、做好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推进油菜轮作试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关注支持试点工作。及时开展油菜轮作试点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于2023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试点任务及资金需求,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7、省级油菜轮作试点项目预计任务面积1万亩,下达后参照此方案执行。
附件 1. 嘉鱼县油菜轮工作领导小组暨油菜生产专家技术指导组
附件 2.2023年油菜轮作目标表
附件 3.相关表格
表1.油菜轮作项目面积公示表
表2.油菜轮作项目采购物资发放清单
表3.油菜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
表4.油菜轮作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
附件1
嘉鱼县油菜轮作工作领导小组暨油菜生产专家技术指导组
一、嘉鱼县油菜轮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富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昌纯 县农业农村局长
熊银辉 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办主任
来兰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胜利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 舒宗友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负责人
钟 鸣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股负责人
罗华锋 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刘 敏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
蔡建华 县科教站负责人
徐卫锋 县土肥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调研指导和项目实施等日常工作,来兰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刘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油菜轮作生产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张昌纯 县农业农村局长
副组长:来兰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胜利 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舒宗友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负责人
刘 敏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
叶海洲 县农业农村局局农机管理股负责人
殷祚胜 牌洲湾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刘朝辉 潘家湾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高 亮 渡普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熊华东 新街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黄金光 鱼岳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熊旭东 官桥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杨铺云 高铁岭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尹四毛 陆溪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油菜生产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油菜轮作、扩种技术指导日常工作,刘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镇 | 种植类型 | 试点面积 (亩) |
潘家湾镇 | “345”高效模式 | 1900 |
渡普镇 | “345”高效模式 | 1500 |
鱼岳镇 | “345”高效模式 | 2000 |
官桥镇 | “345”高效模式 | 1600 |
高铁站 | “345”高效模式 | 1900 |
陆溪镇 | “345”高效模式 | 2500 |
牌洲湾镇 | “345”高效模式 | 2400 |
新街镇 | “345”高效模式 | 1200 |
合计 | 15000 |
附件 3
-——县(币、区)乡(镇)村(盖章)填写日期:__年——月_日经办人联系电话:
序号 | 轮作区域 (镇) | 村(组) | 农户或新型经营 主体负责人姓名 | 轮作类型 | 轮作面积 (亩)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总计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村委会保存,一份用于乡(镇)汇总公示,一份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案。2.镇汇总公示表需村负责人和镇负责人共同签字。3.任务区域为整片推进的行政村或乡镇。4.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经办人(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镇负责人(签字):
县(市、区) 乡(镇) 村(盖章) 填写日期:__年__月__日经办人联系电话:
序号 | 轮作区域 (镇) | 村(组) |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 ****种子 (公斤) | ****肥料 (公斤) | ****药剂 (公斤) | 联系电话 | 签字 | 备注 |
l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计 |
注: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村委会保存,一份由乡(镇)保存,两份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案。
经办人(签字):村委会负责人(签字):镇(签字、盖章):
表 3油菜轮作项目面积验收单
序号 | 轮作区域 (镇) | 村(组) |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 完成轮作面积 (亩) | 实际开支面积(亩) | 联系电话 | 签字 | 备注 |
l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县(市、区)乡(镇)村(盖章) 填写日期:_年_月_日经办人联系电话:
注:1.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备案,一份由任务承担方保存,一份用于汇总公示。2.另附试点任务区域四至信息图表。
任务核定小组成员(签字): 村委会(签字、盖章): 镇(签字、盖章):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签字、盖章): 经办人: 县级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 轮作区域(镇) | 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姓名 | 开户行及账号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核定完成 轮作面积(田) | 补助标准 (元/亩) | 补助金额 (元) |
l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存档,一份县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