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农发〔2023〕8号
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技中心、财经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75号)精神,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各镇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要求,做好2023年确权农户补贴面积村级申报、镇级审核、公示、确认等工作,于6月20日前汇总加盖公章上报,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联系人:尹红春13476885932)
附件:《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
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嘉鱼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0日
各镇财经所:
2023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已提前下达(鄂财农发〔2022〕75号),请各镇财经所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要求,配合镇政府做好2023年确权农户补贴面积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待补贴标准确定后,录入、审核、上传农补网信息系统数据,严格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加强补贴监管,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直补到户。
附件:《关于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农计发〔2021〕10号)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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