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
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嘉鱼县委农办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全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
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鄂纪办〔2023〕14号)、《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全省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3〕15号)精神,就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调处一批矛盾纠纷,打击一批违规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二、治理重点
(一)农村集体资源发包
治理范围:发包合同在有效期之内的农村集体资源,包括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不含家庭承包的集体资源)。
治理内容:违规发包集体资源,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的问题;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集体资源等问题;低价拍卖资源,承包费长期不兑现、不足额入账;发包合同到期后未按规定收回集体资源等问题。
(二)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
治理范围:2021年7月以来,以村级为实施主体、项目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土地平整、改水改厕、农田水利设施、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等工程建设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治理内容:违规确定工程项目、违规举债筹集资金的问题;违规确定施工单位、人为拆分项目规避招标或暗箱操作等问题;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违规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村级组织违规支付、套取项目资金、资产不入账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4月中下旬)。县农业农村局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会同参与部门采取适当形式开展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范围、内容、措施、方法、步骤、责任分工等,公开专项治理对象范围、重点问题及投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摸排,掌握底数(6月底)。镇党委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等方式,全面摸清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情况,按“一合同一台账”“一项目一台账”整理好相关材料(参照附件3、附件4)。
(三)集中研判,分类处置(9月底)。建立集中研判机制,以调查摸底台账为基础,组织财政、司法、审计等部门集中审查、精准处置。简单问题村内化解;复杂问题镇级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县级集中研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镇纪委监委。
(四)制定措施,整改落实(11月底)。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逐项查原因、找依据,分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限,逐一销号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五)巩固提升,规范管理(12月底)。切实组织、指导和督促村组将清理规范后的集体资源发包和村小型工程项目合同,按村统一编号,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建立资源、合同管理电子台账,经济合同、承包费等到期前自动预警,实现信息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
四、职责分工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加强督查指导,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县财政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农村小型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性审核,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三)县司法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相关合同合法性审查,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四)县审计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治理工作中的审计指导,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五)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文旅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参与专项治理,负责相关项目合规性审查,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
(六)县公安局:与专项治理,负责打击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实行县级统筹指导、镇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动各方力量,集中研判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县直相关单位立足自身职能,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推动专项治理相关措施落实落细。各镇相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推动专项治理有力有序开展。
(二)注重方式方法。坚持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下沉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结合起来。既要着眼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也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将制定工作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县直各有关单位、各镇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考核评价,有关情况及时反馈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的地方重点检查。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思想不重视、查出问题不纠正,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治理走过场、效果不明显、搞形式主义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刊发、电视播报、网络上传、微信转发、村组张贴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政策和处置流程。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宣传引导。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等,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实行“月报告”制度,镇级每月26日前,向县专项治理专班报送当月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统计表、典型案例等。8月10日、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2023年嘉鱼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
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嘉鱼县2023年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
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3.镇村集体资源经营情况清查登记表
4.镇 村小型工程项目清查登记表(暂定)
5.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6.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题专
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附件1:
2023年嘉鱼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富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昌纯 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周 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熊银辉 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吴 侃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晓鸿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蔡晓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周 翔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善容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杜耀兵 县水利和湖泊局总工程师
古红武 县文旅局副局长
曾春玲 县政务数据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程宏文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陈锦秀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
袁红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来红安 陆溪镇副镇长
吕 璨 高铁岭镇副镇长
姜 涛 官桥镇副镇长
程 利 鱼岳镇副镇长
李永忠 新街镇副镇长
郑 晨 潘家湾镇副镇长
阮 维 渡普镇副镇长
许长虹 簰洲湾镇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周超同志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和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综合协调工作专班和检查督查工作专班。综合协调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牵头,负责专项整治统筹协调、情况汇总、数据报送、会议准备等工作;检查督查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
附件2:
2023年嘉鱼县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县农业农村局:汤 伟 13617155918
杜 莹 15172512891
县财政局:刘帅平 18371538625
县司法局:李秋婷 17762780685
县审计局:罗 悠 15586789778
县民政局:杨在宏 18971826836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赵 军 13997519963
县住建局:梁 卓 18887048739
县水利和湖泊局:郭 霞 13907247049
县文旅局:曹 叶 18064032645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吴 淼 13995571058
县乡村振兴局:李 星 15872005270
县林业局:张小军 13451095408
县公安局:罗险峰 18995829382
附件3 镇 村集体资源经营情况清查登记表 镇 村(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资产资源 名称 | 承包 经营人 | 承包合同编号 | 面积(亩) (平米) | 经营方式 | 起止日期 | 标的额 (元) | 交付方式 | 已交 金额 (元) | 尾欠 金额 (元) | 备注(凭证号) | |||||||||||||||||||||||||||||||||||||||||||||||||||||||||||||||||||||||||||||||||||||||||||||||||||||||||||||||||||||||
说明:经营方式指直接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参股经营、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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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领导签字: 填表日期:2023年 月 日
动员及调度情况 | 自查自纠情况 |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情况 | 督导检查 | 宣传报道情况 | 制度建设情况 | ||||||||||||||||||
召开动员部署会的时间 | 召开调度会、推进会次数 | 召开部门协调会次数 | 参与自查自纠人数 | 自查发现问题总数 | 已整改问题数 | 部门自行处理人数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 | 总数 | 其中:自办 | 其中:转办 | 办结数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 | 督导检查次数 | 发现问题数 | 推动整改数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数 | 主流媒体报道数 | 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客户端报道数 | 整治成果公布 | 总数 | 新建数 | 修改完善数 | |
备注:县直相关部门和各镇每月26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联系人:杜 莹,办公电话6350857、手机15172512891、QQ:983070256
附件6
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二)
项 目 | 集体资源发包类 | 村级小型 工程项目类 |
一、调查摸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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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签订合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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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订合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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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问题查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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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程序不到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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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履约不到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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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内容不规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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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包租赁费过低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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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承包租赁期限过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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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规支付工程款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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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规举债建设小型工程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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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规确定项目施工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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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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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其他不规范、不合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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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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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合同内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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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签、补签合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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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终止合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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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司法处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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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移送纪检部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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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追缴资金、增加集体收入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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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收回无偿侵占的集体资源数(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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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地可结合实际,增加统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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