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嘉鱼县农业农村局围绕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建设法治政府,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具体工作如下:
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安排部署、做法成效)
本年度明确以局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的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2021年,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发布、申请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截至2022年1月10日,通过嘉鱼县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通过嘉鱼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X条。收到依申请公开X件,办结X件,办结率X%。嘉鱼县农业农村局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农情信息、农业统计数据。公开的重点内容为:单位主要职能概况,国家、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政策、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发布的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本单位中长期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本单位发布的各类便民惠民信息等。
坚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现代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能力和效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办理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6 | ||
第二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制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总计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地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物证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物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必要文字表述。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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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15-632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