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发布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交流。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方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社会保险扩面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参与制订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规划,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统筹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制度,并在职责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条款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全县协调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县编委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股(县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股(行政许可股)、人事股和机关党委、信息中心、仲裁院、考试中心。
三、人员情况
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3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21人。2020年末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在职人员117人,退休44人。在职人员中属于行政编制人员16人,参公管理人员2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4人,以前养事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表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3017.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3017.65万元。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3017.65万元,其中年末结余结转0万元,本年支出3017.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33.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58万元、卫生支出71.39万元、农林水支出20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69万元。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3017.65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6362.33万元减少3344.68万元,下降52.57%。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00万元。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30174.65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6362.33万元减少3344.68万元,下降52.5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33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214元,其中:办公费24.35万元、印刷费8.36万元,手续费0.15万元,培训费0.84万元,水电费5.35万元、邮电费5.05万元、差旅费11.05万元,维修费4.14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专用材料费10.2万元,劳务费33.11万元,委托业务费7.84万元、公务用车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9万元。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5.17万、各项服务类支出62.56万。2020年决算数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8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7.66万元减少0.8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9万元,降低2.2万元。“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人次为0,批次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19年2.49万元增加0.5万元,与2020年预算3万元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3.8万元较2019年支出数5.17万元减少1.37 万元,下降26.5 %;比2020年预算数6万元减少2.2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55批次、公务接待436人次,人均接待费86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兄弟单位以及外省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固定资产2783.9万元,其中:房屋2569.6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4.28万元。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15个指标,其中:
数量指标包括1、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数,年初目标5900人,完成值7019人,完成率达119%;2、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员数,年初目标900人,完成值1125人,完成率达125%;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数,年初目标500人,完成值676人,完成率达135%;4、带动就业数,年初目标880人,完成值845人,完成率达96%;5、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创业培训人数,年初目标2300人,完成值4178人,完成率达181.65%。
质量指标为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初目标0.045以内,完成值0.0201,完成率100%。
社会效益包括开展精准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强履职尽责管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效果。
关于项目绩效方面,人社局涉及绩效项目5个,资金4055万元,已执行到位。
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处室严格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但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扶贫支出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