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01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4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发布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交流。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方案,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开展社会保险扩面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参与制订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规划,负责拟订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6)统筹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制度,并在职责管理范围内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条款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7)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海外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拟订全县协调劳动关系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理县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23县人社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情况由于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所以本单位的收入仅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包括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业务管理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就业补助县级配套、养老保险专项配套、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等专项经费。

(三)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8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和就业促进股(县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社会保险和工资福利股、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股(行政许可股)、人事股,局属事业单位9个:嘉鱼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嘉鱼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局、嘉鱼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嘉鱼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嘉鱼县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稽核局、嘉鱼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嘉鱼县人事考试中心、嘉鱼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121个。上年度末实际在职职工100,退休61人。

二、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0232.77万元,比上年减少9137.87万元,下降3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2.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不包括上级补助资金,2023年预算中上级补助资金11844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5897.44万元。

人社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0232.77万元,比上年减少 9137.87万元,下降 %。其中:基本支出1691.74万元;项目支出18541.0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不包括上级补助资金,2023年预算中上级补助资金11844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5897.44万元。

人社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人社局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9.5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94%,比上年增加13.15万元,增长7.6%。其中: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9.5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电费 12.3万元、邮电费3万元、物业费13.5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 4 万元、劳务费8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13.9万元、福利费1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人员参机人员增加车辆补助37.5万元,实际机关运行费减少24.35万元,是本局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人社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03%,比上年增加1万元,是因为2023年公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列入了其他交通费支出,2024年公务接待费比2023年减少2万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按县公车改革政策,本局公用用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人社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4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比上年减少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新的政府采购系统类别调整。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社局共有车辆 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  辆。总数与2022年末持平。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2024人社局项目支出18541.03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3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人社局单位2024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