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和《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岗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现将拟享受嘉鱼县2024年第二批稳岗补贴单位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补贴单位总计40家,补贴金额总计344734元,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5-6326972、0715-6323302
电子邮箱:3554026538@qq.com
附:嘉鱼县2024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第二批)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