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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市场监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      时间: 2024-05-1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纵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将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或协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现代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为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十三)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廉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承担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定、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二十)承担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一)承担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有十六个股室,分别是:(一)办公室;(二)人事股;(三)政策法规宣传股;(四)综合协调股;(五)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管股);(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七)网络交易股(合同监管股);(八)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管股);(九)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十)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十一)质量股(食品安全抽查监测股、药品安全抽查监测股、质量发展股);(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三)标准计量股;(十四)反垄断股;(十五)规划财务审计股;(十六)机关党委。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16个,派出机构10个,局属事业单位5个,行政编制123个,事业编制68个,工勤编制11个。年未实有在职职工196人,临时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8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局部署,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质量品牌提升力度,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巩固安全底线;强化执法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抓实“两城同创”,促进社会民生改善。

()机构改革有序推进,保持队伍稳定。(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放”为重点,实现审批登记提速。以“管”为抓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以“服”为导向,助力企业惠及民生。(三)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快质量提升步伐。深入推进技术标准战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助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四)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巩固四大安全。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深化餐饮安全整治规范。严惩药械经营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市场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生产经营。加强重点监管,推进污染联动防治。加强配合协调,做好“打非治违”整治。(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队伍建设。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全面加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我局收入总计408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9.56万元,占决算收入的96.8%;其他收入87.3万元,占决算收入的2.14%;上年结余(转)43.21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6%

部门决算支出403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82万元,占总支出的87.91%;项目支出488.05万元,占总支出的12.09%。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万元,占总支出的7.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1.28万元,占总支出的84.75%;住房保障支出225.39万元,占总支出的5.58%;其他支出98.7万元,占总支出的2.45%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19年市监局总收入4080.08万元,比上年决算2777.69万元增加1302.39万元增长46.89%。增长主要原因为:原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三家机构合并,组成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大幅增加,各项支出也大幅增涨。

2、支出情况

2019年市监局总支出为4036.87万元,比上年决算2777.69增加1259.18万元增长45.3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三家单位合并,人员大幅增加,经费大幅上张。

三、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嘉鱼县市监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84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352.14万元同比上涨7.01%。其中:办公费42.43万元、印刷费13.88万元、水电费24.63万元、邮电费4.90万元、差旅费12.55万元、物业管理费20.9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9万元、劳务费18.83万元、维修费13.66万元、工会经费37.94万元等。2019年市监局机关运行经费376.84万元,较2019年预算数476.43万元减少99.59万元,下降20.9%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嘉鱼县市监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62万元,其中:货物支出14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3万元,各类服务支出93.01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37.27万元增加224.3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经费上涨。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局机关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74.98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47.05万元增加27.93万元,同比上升59.36%。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三家合并成新的市监局,人员增加,经费上涨。“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上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31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车辆保有量为24执法执勤用车22辆,应急保障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各1辆。2019年决算数69.31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35.21万元增加34.1万元,同比增长96.85%,增长原因为机构合并,车辆和人员增加,用车人数较多。

3、公务接待费5.67万元,较2018年支出数11.84万元下降6.17万元,下降52.11%2019年公务接待160批次、公务接待800人次,人均接待费71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兄弟单位以及外省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我局资产总额326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59.13万元,固定资产为3104.01万元。账面房屋面积为16292.56平方米,价值1824.31万元。共有车辆2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市监局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8个指标,其中各类申投诉举报受理率达100%,实际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包括:1、全年完成市场主体登记达100%,实际完成率达100%;2、处理申投诉成功率达80%以上,实际完成率超80%。时效指标包括:各类消费维权处理限定在7日内,实际情况是7日内处理率为100%。成本指标主要为全年项目经费支出不超支。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是控制高能耗、环评不合格企业准入,限制率高于90%。可持续影响指标主要是市场主体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吸引新企业落户率超过10%

关于项目绩效方面,2019年市监局局机关项目支出预算862.38万元(含自有资金250万元),当年实际项目支出488.05万元,执行率56.59%。当年重点工作包含多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执法办案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业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工作、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计量监管与检测工作、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流通质检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所专项工作、食品药品抽检专项工作、食药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由于今年机构改革,三家单位整合为一家,为保障全年工作不受影响,年初尽可能地对各项职能工作经费予以充分考虑,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完成。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因机构改革影响,一些工作未能完全落实,如基层所建设方面,高铁所、官桥所、潘湾所等因审批手续原因导致未能于当年实施建设影响到全年的预算执行率低。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但预算执行不及时,绩效目标未得到较好实现,下年度将大力改进。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股室严格按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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