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时间: 2024-08-26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纵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将盐业执法整合纳入市场监管执法相关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县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或协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及执业药师注册工作。负责现代医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药品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2.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医疗器械行为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
13.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廉价和处置工作。依权限或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组织、指导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备案、检查以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承担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7.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9.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规定、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20.承担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21.承担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2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人事股、政策法规宣传股、综合协调股、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网络交易股(合同监管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管股)、食品安全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质量股(食品安全抽查监测股、药品安全抽查监测股、质量发展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反垄断股、规划财务审计股、机关党委;局属事业单位5个:消费者委员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执法大队、计量所、信息中心;基层派出机构10个:鱼岳市监所、茶庵市监所、开发区市监所、官桥市监所、高铁岭市监所、陆溪市监所、牌洲市监所、潘家湾市监所、渡普市监所、新街市监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67.56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69万元,增长3.39 %,主要原因是:一是补充了新的工作人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单位职能工作加强,增加了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入合计3867.56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6.69 万元,增长3.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48.7万元,占本年收入 99.5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 0%;事业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8.86万元,占本年收入0.4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支出合计3867.56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6.69万元,增长3.39%。其中:基本支出3341.95万元,占本年支出86.41%;项目支出525.6万元,占本年支出13.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48.7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83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补充了新的工作人员,工资增加;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长。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48.7万元,比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107.8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补充了新的工作人员,工资增加;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长。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48.7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 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83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补充了新的工作人员,工资增加;部分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8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40.1万元,占84.19%。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保障及机构日常运转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6.2万元,占6.14%。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0.87万元,占3.4%。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41.53万元,占6.27%。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1.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7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0.49万元,完成预算的91.47%。较上年增加32.89万元,上涨69.1%。上涨主要原因:一是公车使用年限久,维修费用大幅增加;二是县政府纺织招商专班设在我局,其商务招待费用在我局报销。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量入为出,控制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0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65.31万元,完成预算的90.71%;较上年增加21.61万元,增长49.45%。增长的主要原因:多辆公车使用年限久,维修费用大幅增加。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5.3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等。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5.18万元,完成预算的94.88%,较上年增加11.28万元,增长289.23%。增长的主要原因:县政府纺织招商专班设在我局,其商务招待费用在我局报销,金额超过12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 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8万元,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5个,3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2.32万元,下降14.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规范经费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市监局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11个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包括:1、全县市场巡查覆盖率达到100%,实际完成率达100%;2、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次数大于1次,实际完成率100%。质量指标包括:1、市场主体登记办理率100%,实际为100%;2、全年案件办结率超过90%,实际完成率达92%;3、处理申投诉成功率达80%以上,实际完成率达95%。时效指标包括:1、市场主体登记一次完成;2、各类消费维权处理限定在7日内,实际情况是7日内处理率为100%。成本指标主要为全年项目经费支出不超支。社会效益指标主要是市场经济发环境不断优化。可持续影响指标主要是市场监管整体形象显著提升。满意度指标要达到90%以上,实际超过90%。
项目绩效方面,2022年市监局项目支出预算2991.59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97万元,当年实际项目支出525.6万元,执行率88.04%。当年重点项目17个,包含市场监管专项业务经费执法办案费、创建质量强县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经费、全县小餐饮小作坊推动升级奖励补助、不可预见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计量监管与检测工作经费、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食品药品抽检专项工作、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经费、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配发制服和标志经费、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纺织服装及卫材产业专项经费。由于项目经费的批复比较严格,需要一定过程,一些职能工作所需经费不能及时拨付使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全年的预算执行。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但预算执行不及时,绩效目标未得到较好实现,下年度将大力改进。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股室严格按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并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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