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1期)
来源: 时间: 2024-08-02
一、嘉鱼县叶波润发超市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嘉鱼县叶波润发超市销售的生姜(日期:2024-04-10)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4421221602730291,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嘉鱼县叶波润发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嘉鱼县叶波润发超市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原因是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整改措施如下: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认真落实并完善入库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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