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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 (2023年第二季度)

来源:      时间: 2023-07-07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号令)和市局投诉信息公示办法现对2023年嘉鱼县12315平台12345热线第二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消费投诉整体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415件,其中投诉356件,求助50件,咨询9件,截至目前已办结406件,办结率97.8%;其中商品消费投诉230件,服务消费投诉1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1元。

二、消费投诉分类情况

1、商品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1季度消费投诉(件)

已处理投诉件

食品

96

95

药品

15

12

服装 鞋帽

8

8

家居用品

4

4

家用电器

3

3

通讯产品

1

1

装修建材

12

11

日用百货

16

15

其它

75

74

合计

230

223

2、服务消费类投诉

客体类别

第一季度消费投诉(件)

已处理投诉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

8

8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14

14

维修维护服务

8

8

装饰装修服务

1

1

文化 娱乐 体育服务

20

20

物业服务

23

23

非现场购物

14

14

互联网服务

5

5

摄影及打印服务

8

7

公用企业服务

23

23

其他质量

61

60

合计

185

183

以上统计数据来源于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45公共服务热线,统计时间为202341日至630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投诉较多的品类进行了总结,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多留意,避免“踩坑”,如遇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15--6332315

2023年第二季度商品类被投诉量居前三位类别及被诉量居前三位名单

商品类别

投诉受理量(件)

被投诉单位

被诉总量

受理总量

不受理总量

已解决

调解成功率


食品

95

嘉鱼县和润家超市

4

4

0

4

100%


潘家湾苏宁超市

2

2

0

2

100%


嘉鱼县中百超市

2

2

0

2

100%


日用百货

16

嘉鱼县龙凤珠宝(中百店)

3

3

0

3

100%


嘉鱼县周大福沙阳大道店

1

1

0

1

100%


嘉鱼县周大生店

1

1

0

1

100%


药品

15

嘉鱼县康欣大药房

2

2

0

2

100%


嘉鱼县明联医药商场

2

2

0

2

100%


嘉鱼县健联药店(红光店)

1

1

0

1

100%


  2023年度第二季度服务类被投诉量居前三位类别及被诉量居前三位名单

商品类别

投诉受理量(件)

被投诉单位

被诉总量

受理总量

不受理总量

已解决

调解成功率

其它质量

61

嘉鱼县金彭电动三轮车

23

23

0

23

90%

嘉鱼县公路桥王派电动车行

4

4

0

4

100%

嘉鱼县百治新能源车行

3

3

0

3

100%

物业服务

23

嘉鱼县雍豪府

5

5

0

5

100%

嘉鱼县三湖原著

3

3

0

3

100%

嘉鱼县世纪花园

3

3

0

3

100%

公用企业服务

23

嘉鱼县华润燃气

13

13

0

13

100%

嘉鱼县振兴煤气站

1

1

0

1

100%

嘉鱼县梁家山中心液化气站

1

1

0

1

100%

1、食品涉及问题:购买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求商家处理遭到拒绝;餐饮店卫生不达标、餐品变质、含异物,食品没有价格公示牌个体户制作的食品打包后没有生产日期;商品以次充好、高价销售等问题。

2日用百货涉及问题:以旧换新收取手续费,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

3药品涉及问题:由于药品进价上涨导致部分药品药价过高;电脑故障导致收费有误差等问题。

4、其它质量涉及问题:因前两年所购买电动车(三轮四轮)不在工信部目录内的无法上牌,工作人员向市民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及解答,仍有部分消费者不予理解,继续投诉。

5物业服务涉及问题:物业收费标准不合理,房屋装修押金不退还,电梯坏了无人修理等问题。

6公用企业服务涉及问题:燃气管道改装收费过高,因华润要统计全年燃气费用,将12月份的抄表周期拉长,导致燃气费用过高等问题。

购买三无产品 消委调解退款

【案情简介】

消费者通过12345公共服务热线来电反映:617-21日有“聚福康净水器”的销售在嘉鱼县簰洲湾镇牌洲村4组开展产品销售会;其每台净水器销售价格2800元;其销售单据上盖了销售章(佛山市爱诚家用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市民怀疑不一定是该公司的章子),该商品是外壳商品(无净水滤芯,三无产品),拨打售后电话及安装电话均无人接听,且无合格证,现诉求:1.现求助工商部门核查该商品是否符合标准;2.核查该商品是否属于三无产品;3.该商品是否有进行备案;4.该商品售后是否符合三包条件。(因市民表示不确保该商品属于该公司,所以求助嘉鱼县市监部门先核查)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投诉人,联系商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牌洲市场监管所进行调解,投诉人表示其在外地工作,无法到达现场,其家属年纪较大,不方便,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到场进行电话沟通。投诉人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表示因其商品已经拆封安装,无法进行退款,投诉人表示其商品属于三无产品,要求退款退货。经协商和调解,商家表示本周五会前往投诉人家中对已安装的商品进行拆除,并进行退款。工作人员随后电话联系投诉人核实上述情况,投诉人表示上述商家所说属实,并对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此案中,经营者为了推销商品夸大商品的作用进行宣传(但无法取证),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此案中商品涉嫌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质量合格证、没有生产厂址。并且售后电话及安装电话均无人接听,理应退还消费者相关货款。在此,嘉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三无”净水器净化效果不可靠,希望市民不要被不良商贩宣传所误导,以免饮用了“过滤不净”的自来水影响身体健康。(二)选购商品应到持有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正规经营场所购买,要认准净水器品牌。(三)选购商品要向商家索取票据,一旦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等,可以携带票据及时到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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