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机制创新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4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内改革的新要求,营商环境已成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唯有不断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激发市场活力。正是基于这一深刻认识,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精准施策,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实现高质量发展。本方案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激活经营主体活力,共筑营商环境新高地,助力我县经济社会迈上新台阶。

、工作目标

(一)经营主体培育路径不断拓展。开拓经营主体培育路径,探索培育经营主体新方法,加强部门合力,创新工作方法,在更多行业、更多领域培育更多经营主体。

(二)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培育加快“个转企”“小升规”提档升级,经营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实现绿色化、有质量的增长,确保我县企业类经营主体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经营主体生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全面优化,土地、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产业配套能力持续提升,经营成本有效降低,行政服务水平和市场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企业办事简捷方便,发展生态更趋良好。

三、工作措施

(一)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企业。大力发展新型制造业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链群建设,着力打造低碳冶金、纺织卫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深入开展新增规模工业行动,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二)培育发展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村双创带头人培育行动,鼓励家庭农场、返乡下乡人员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小农户组建联合社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发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加工储存等生产性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发展新业态经营主体。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新型消费热点,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乡村电商,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探索设立并用好物流产业基金,着力引进和培育新业态企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四)培育发展文化旅游经营主体。以县内重点景点为抓手,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深度融合,用新兴技术推动传统文化旅游行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型文化旅游业态,着力培养文化企业。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培育旅游民宿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五)培育发展服务业经营主体。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集群,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现代金融服务市场体系,大力培育研发设计、基础检测、法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体验消费、共享消费、夜间经济、养老托幼、医养健康等新热点,提升我县服务业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畴,提高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效率,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推广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等应用,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数据局、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梯度培育企业,助推经营主体做大做强。

1. 大力推进“个转企”。落实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登记为企业。严格执行省、咸宁市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三年内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实现个转企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保持个转企登记档案延续性、一致性,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2. 大力推进“小升规”。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建立拟入规企业培育库,加强对拟入规企业的指导服务,促进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稳步增长。支持小微企业扩大经营和服务,加大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引导社会融资持续向小微企业倾斜,帮助和引导中小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单位:县科经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八)精准实施助企政策,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1.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免征等优惠政策,继续开展便民办税和银税互动等行动,严格执行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优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措施,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嘉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2. 提高助企纾困实效。落实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推广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用好政银企融资对接、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等平台和工具,增加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支持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发挥好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健全担保体系,增强融资功能。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地成本,落实中央、省、咸宁市关于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相关工作措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3.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工作;整治相关服务行业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范围收费、无公示收费以及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不符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4.创新驱动节能降耗。协助企业与多所院所签署战略合作及技术服务协议。合作开展新技术开发,生产工艺、设备节能降耗和产品性能的提升等方面。促进我地区企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同时有效节能降耗,优化资源配置;建立企业监控设施集中管控平台,实现无组织排放改造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5.搭建智慧监管平台。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服务体系将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网格协管相结合,加强定期巡查,并实现“互联网+智慧监管”的模式;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善、操作过程透明的餐饮示范单位,树立行业标杆;通过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手段,可以自动识别异常行为、污染情况等,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采取措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6.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宣讲、业务提升等培训活动,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申请、保护、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与法院、仲裁机构、行业协会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两站建设“一站式”保护,以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助力全县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财政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九)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 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营造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2.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对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3. 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嘉鱼支局、县税务局、县科经局,嘉鱼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组织保障

(一)加强部门合力。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嘉鱼县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县直各单位应定期将工作落实情况以报告的形式报送给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及时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向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嘉鱼经济开发区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细化任务分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

(三)加大宣传推介。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经营主体培育壮大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创新、创业、公平、公正的良好发展氛围,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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