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03

嘉鱼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和修改意见。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上报备案工作。协助配合立法调研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行政审批股)、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法律援助中心和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另外有事业单位人民调解中心,派出机构包括8个司法所,分别是陆溪司法所、高铁岭司法所、鱼岳司法所、官桥司法所、新街司法所、潘家湾司法所、渡普司法所、簰洲湾司法所。

嘉鱼县司法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3人。上年度末在职人员45人,事业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1.4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4.17万元,增长16.19 %,主要原因是:增加嘉鱼县人民调解中心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尾款收支,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禁毒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收支,增加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收入合计1321.40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4.17万元,增长16.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8.20万元,占本年收入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13.20万元,占本年收入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支出合计1321.40 万元,与 2021 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4.17万元,增长16.19%。其中:基本支出951.66万元,占本年支出72.02%;项目支出369.74万元,占本年支出27.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08.20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6.14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增加嘉鱼县人民调解中心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尾款项目收支,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禁毒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项目收支,增加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收支。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8.20万元,比 2021 年度决算数增加196.1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嘉鱼县人民调解中心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尾款项目收入,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禁毒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项目收入,增加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嘉鱼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嘉鱼县司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20万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 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14万元,增长17.64%。主要原因是: 增加嘉鱼县人民调解中心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造尾款项目支出47.08万元,增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暨禁毒教育中心改造工程尾款项目支出104.04万元,增加县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支出7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2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6.61万元,占90.71%。主要是用于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7万元,占3.32%。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 24.35万元,占 1.86%。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3.77万元,占4.11%。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0万元,完成预算的49.15%。较上年减少16.22万元,下降5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制度,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开支和非必需、非刚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预算数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我局历年无因公出国人员,故无因公出国费。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本年度未安排人员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的34.52%;较上年减少17.96万元,减少71.24%。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我局新购公务用车壹辆,2022年无购车计划且报废4辆旧车。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汽油费、保险费、保养维护费用。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5.41%,较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31.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制度,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2 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6万元,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04个,8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1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0.76万元,减少48.1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制度,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报废4辆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 2022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9.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1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022年政府采购决算数227.94万元比2021195.07万元增加32.87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增加。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关于项目绩效方面,当年重点工作包含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等。基本都已执行到位,总体执行情况较好,顺利完成当年绩效任务。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严格按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并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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