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文旅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正 文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相关措施。
(二)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指导规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县文旅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的单位如下: 即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内设6个股室,即:1、办公室2、财务股3、公共服务股(文物和非遗股)4、产业发展股5、市场管理股(审批股、广播电视股)6、体育管理股
下属6个事业单位(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嘉鱼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股级事业单位5个,即:文化馆、非遗中心、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业务监管新华书店。
三、人员情况
上年度末实有在职人员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49个,政府性雇用人员(以钱养事)8人,临时聘用人员10人,离退休83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4,616.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87万元。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4,61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0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25%,项目支出3,355.9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2.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8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06%。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收入总计4,616.8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3138.51万元增加1,478.29万元,增长32.02%,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正常调资;二是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各级部门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扶持,增加了“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财政补贴资金,三是2020年政府性基金的增加。
2020年我局支出总计4,616.80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3138.51万元增加1,478.29万元,增长32.02%,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14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87万元,减免房租支出35.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3万元,其他支出233.87万元。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正常调资;二是由于受疫情的影响,各级部门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扶持,增加了“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活动财政补贴资金的支出,三是2020年加大了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146.79万元。其中:办公费2.15万元、印刷费1.27万元、咨询费1.35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8.40万元、邮电费2.42万元、物业管理费75.39万元、差旅费4.44万元、维修(护)费1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5.00万元、 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7.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8万元等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9.69万元,降低27.04%。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5.3万元,其中:货物类180.17万元;工程类287.87万元;服务类317.2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支出1.41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3.16万元减少11.75万元,减少83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受疫情影响,外单位交流人员及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减少,且我单位严格执行制度,控制不必要的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具体支出说明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0。
公务购车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4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68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30批次,共计202人次,人均接待费70元左右,主要用于接待县市区兄弟单位以及外省单位交流工作来客,以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我局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纪律,按要求接待。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化和旅游局局共有4辆,其中,体育业务用车保有量1辆,另外有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电影放映车各一辆。
七、2020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组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部门整体绩效共涉及37个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包括:
1、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5天/年 2、每个社区、乡镇业余文艺团队≥2支 3、 送戏下乡≥120次 4、文化志愿者1000人 5、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50课时/年; 6、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面积≥200平方米 7、规范化电子阅览室建设配置电脑≥40台 8、数字资源≥5TB 9、送书下乡次数≥20次 10、微信公众号关注度、文化云直播同步收看≥6000人次 11、文化云日均点击率≥5000人次 12、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8个 13、展览下乡场次≥82次/年.村 14、辅导培训讲座:讲座30次,培训学员700人 15、举办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活动:举办活动30次,参与群众12000人次 16、指导文艺作品创作≥20次 17、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3小时/周 18、承办省市各种比赛数≥1次 19、承办体育活动次数≥10次 20、运动员使用场馆人次≥200人次。
社会效益包括有效提升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阔我县群众文化视野,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发展,提高群众文化艺术水平,通过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方式,促进本地区经贸交易活动,提高嘉鱼县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促进了当地文化的发展,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从评价结果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项目中涉及的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33.87万元,其中:用于社区文化建设42万元,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55.84万元,承办及参加各类比赛19.88万元、场馆维护等费用88.5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
十、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扶贫资金安排,但从公用经费中列支扶贫支出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该科目下设款级科目与“基本建设支出”类下设款级科目相同,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购建、物资储备、其他资本性支出。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属于以上类型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