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11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2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正  文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相关措施。

2.统筹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及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指导规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广播电视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监管。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县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市场。

11.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内设股室6个,局属事业单位6个(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嘉鱼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股级事业单位5个,即:文化馆、非遗中心、图书馆、博物馆、体育中心),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47个,以钱养事8个。上年度末实有在职职工65人,政府性雇用人员5人,临时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45人。

(三)部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检查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综合、政务公开、文明创建、信访、综治、调研、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计生、驻村联系、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的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建议提案办理,起草全局性文稿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拟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三)公共服务股(文物和非遗股)。拟订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措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省、市、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指导、管理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开发利用、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文化的传承普及和对外交流合作活动。

拟订全县博物馆、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安全管理、资源调研和涉及的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县文物和非遗项目申报工作。推动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考古发掘与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的收集整理、陈列展览、备案、信息化工作。指导、监督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传统村落和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与保护工作。负责文物流通和鉴定管理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四)产业发展股。编制文化和旅游设施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促进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新型业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督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负责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体育装备技术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公共服务品牌创建。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宣传推广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和产品宣传推广、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统筹、指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节庆展会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活动。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

(五)市场管理股(审批股、广播电视股)。对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管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全县文化产业发展申报以及统计协调工作,以及对上级部门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文化、旅游、广电、体育行业设施与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受理、协调、督办市场举报。

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所有服务事项,依法监管行业市场。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行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承担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协调、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安装、使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和安全播出的监管、指导、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技术监督、监测和计量检测的管理工作。

(六)体育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与指导全县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全民健身等工作的开展。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包括政府性基金)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收入2035.89万元,比上年增加44.89万元,增加2.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48万元,其他收入811.8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等变动所致。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支出2035.89万元,比上年增加44.89万元,增加2.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4.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36.48万元,其他收入811.8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等变动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9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4.76%,比上年增加43.84万元,增加45.24%。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电费1.1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 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5.3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福利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4.5万元、租赁费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局调增人平均公用经费标准,现公用经费标准为1.7万元/人。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9.8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8%,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少128.57%。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纳入预算。

2022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9.8万元,比上年减少0.6万元,减少6.12%。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1〕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085.10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80.0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723.85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281.25万元。比上年增加326.70万元,增加30.11%。增加主要原因:根据我省最新政府采购目录调整及采购限额标准的变化,相应增加编列服务类、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体育中心公务用车1辆。总数比2020年末减少0辆。

文化和旅游局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末减少0台(套)。

三、2022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嘉鱼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支出1237.8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文化和旅游局2022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