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办发[2018]10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嘉鱼经济开发区,潘湾工业园: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嘉鱼县委办公室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5〕62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6〕3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重心下移、加大投入、因地制宜的原则,以建立完善“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群众需求相匹配,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的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快全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县级“四馆三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和剧场、排练场、文化广场)建设,加强智慧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全覆盖。
(二)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嘉鱼县支中心建设,推进县、乡镇和村(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及基层服务点建设。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的网点建设为重点,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实现共建共享,以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服务网络。以村(社区)综合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为依托,整合农家书屋。同时,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管理。做好设备更新、资源共享、运行便捷、功能齐全的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和数字资源加工与整合等工作。
(三)完善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智能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用户接收设备配备、农村智能广播网的建设工作,健全农村广播电视服务网点。
(四)完善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改善电影基础设施,健全县乡镇农村电影放映网络,推进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全面开展公益性数字电影定点或流动放映。
(五)加快贫困村公共文化建设。大力实施公共文化扶贫,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推进“结对子、种文化”,加大驻村单位精准扶贫村级公共文化建设投入与帮扶的力度,使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把送戏、送书、送电影等文化活动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满足和丰富留守人群、生活困难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以广播影视服务网络、数字和流动文化服务、文化人才培养、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文化帮扶为重点,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
三、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我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非遗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完善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进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各类文体科普设施,在特定时段向社会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每年推出1—2个具有鲜明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项目。
(二)着力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统筹城乡发展,面向基层、面向农村,推进资源下移,各乡镇要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繁荣农村文化,要有序开展文化对口帮扶系列活动。扶持农村文艺团队开展一系列的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活动的质量与水平。同时,持续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三)繁荣文艺创作,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和挖掘地方特色、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作品。创作一批文艺精品,在省内外产生一定影响。重点实施“五个一”工程。完成一首反映嘉鱼特色的歌曲创作,唱响和传承嘉鱼精神;推出一句嘉鱼宣传语,提高嘉鱼影响力和美誉度;出版一套嘉鱼地域文化集成系列丛书,认真挖掘整理开发诗经文化、三国二乔文化、南宋文化、呜嘟文化、说唱文化、名人文化及其他民间艺术资源;拍摄一部反映嘉鱼古代或当代典型人物传奇故事的电视剧,实现我县影视剧零的突破;打造一个有嘉鱼地方特色的精品节目,力争在省、市群星奖评选中获奖。
(四)加强文化遗产发掘研究,加强文物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进一步深化对二乔文化、呜嘟文化、鱼文化等本土文化的研究和挖掘。争取申报成功1-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名录,继续将“嘉鱼呜嘟”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办“嘉鱼呜嘟文化研究中心”,建设“嘉鱼呜嘟生产制作基地”,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度和利用率。
(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书香嘉鱼”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和科学普及活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群众性法治文化、廉政文化活动。实施“乡村春晚”“嘉鱼马拉松”等特色文化品牌服务,力争“一镇一品”,打造特色文化村。
(六)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城乡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特殊群体开放,提供优质服务,提供残障人士安全通道,开设残障人士、老人、儿童活动县域和服务项目。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自强文化的社会影响。
四、融合科技创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一)建设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统筹实施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覆盖、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移动阅读、党员远程教育等项目,建立与省公共数字文化资源保障中心相对接的公共数字文化支中心,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实现优质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二)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科学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整合地方文化资源,开发地方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数字化,并对博物馆馆藏产品进行数字化加工,实现馆藏资源数字化,加快推进数字文化资源在公益性文化场馆中的应用,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进一步完善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和监管平台。提高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村(社区)数字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工程的技术服务水平,探索开展农家书屋数字化阅读服务,推动公益性文化场馆数字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全民阅读在线服务。
五、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创新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
(二)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形式,理顺政府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落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组建理事会工作,吸纳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与管理,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状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认真研究本地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需求,建立适宜我县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购买需求的采购目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各类文化机构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四)严格考核评价。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综合评价标准,作为考核评价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与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对重大文化项目的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合理划分各乡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我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方式。落实国家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开展绩效评价。
(三)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在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采取“县聘县管乡用”的方法,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配备8个公益性岗位,充实乡镇管理人员,由县文化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县8个乡镇文化建设工作,加强乡镇文化工作力量。在村(社区)设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岗位1名,配置由公共财政补贴的工作人员。县文化主管部门要落实对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的主导责任,建立完善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培训网络,形成权责清晰、分级实施的培训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加强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制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文化权益,加强公共文化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相关单位要深化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