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法办发〔2024〕3号)要求,现将县卫健局行政执法工作投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一、 投诉举报方式
(一)嘉鱼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政策法规股 徐丽
电 话:0715-6336200
电子邮箱:401176296@qq.com
(二)嘉鱼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
联系人:稽查科许纪征
电 话:0715-6354800
电子邮箱:920801478@qq.com
二、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行政执法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可在工作日内进行投诉举报:
(一)无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二)无行政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
(三)在开展执法活动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身份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实施执法行为的;
(五)执法程序违法的;
(六)执法简单粗暴,不规范不文明的;
(七)自由裁量权适用不规范,同类案件处理畸轻或畸重的;
(八)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
(九)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投诉举报的其他行为。
三、不予受理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事项不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
(三)已被纪检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五)应当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六)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
(七)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八)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四、投诉举报要求及保障
投诉举报须知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对于实名举报事项,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特此公告。
嘉鱼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