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应急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执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有关情况说明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正 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现将我办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应急局概况
一、应急局主要职责是:
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组织指导镇村(社区居委会)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有专门主管部门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八)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中共咸宁市委ﻪ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鱼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文〔2019〕9号)和《中共嘉鱼县委ﻪ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嘉鱼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嘉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嘉鱼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和救灾保障股、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政策法规股) 局属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14个。上年度未实在在职职工21人,政府性临时聘用人员3人,离退休1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2.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生产工作。
3.对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关键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及早谋划部署,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等活动;全面督促十七个专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活动;依法关闭达不到最低规模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企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5.指导协调督促重点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清明节和重点防火期,确保两个国营林场不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认真督促开展好汛前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堤防、民堤、水库、涵闸等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7.依据上级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度督查工作。
8.认真抓好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时、准确做好伤亡事故统计、发布和上报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收入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决算收入合计73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6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9.80%;年初结转和结余75.2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2%。
(二)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决算支出合计7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6.94%; 项目支出95.87万元,点总支出的13.06%。按支出功能分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75.1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1.86%;住房保障支出24.4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7%,卫生健康支出7.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2%
二、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734.89万元,与2018年决算462.7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2.14万元,增长37.0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人员增资、补发工资、补缴社保等基本支出拨款增加以及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34.89万元,与2018年决算462.7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14万元,增长37.03%,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人员增资、补发工资、补缴社保等基本支出拨款增加。
三、机关运行执行14.62万元,与2018年18.95万元相比,减少4.33万元,减少22.85%,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精简开展。其中:办公费2.35万元、印刷费2.86万元、邮电费0.51万元、差旅费1.68万元、维(护)修费0.05万元、咨询费0.30万元、水电费3.8万元、培训费0.03万元、咨询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合计20.68万元,其中:货物类5.23万元;工程类3.25万元;服务类12.2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合计4.51万元。其中:①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下降100%,主要原因出国减少。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5万元,增长44.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精简开支。③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8.92%,主要原因例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机关资产总额合计209.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9.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57.22万元,固定资产折旧7.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9.22万元。截止2019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资产设备。
七、2019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办严格按照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内容进行开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按照规定的流程经审批后支付,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扶贫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用于对口村扶贫资金支出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