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本单位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和人员情况
三、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情况
八、财政批复文件公开
九、名词解释:
一、主要工作职责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地方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场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助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八)负责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组织指导镇村(社区居委会)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场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有专门主管部门除外)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八)承担县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和人员情况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鱼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文〔2019〕9号)和《中共嘉鱼县委ﻪ嘉鱼县人民政府关于嘉鱼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嘉发〔2019〕3号)制定本规定。嘉鱼县应急管理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应急救援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和救灾保障股、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政策法规股,局属事业单位1个,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20个。上年度末实在在职职工27人,政府性临时聘用人员6人,离退休16人。
三、全年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38.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8.0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资金780.4万元。
2、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438.46万元,其中:人员类及运转类项目支出451.2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87.2万元。
(1)基本支出451.26元。
①工资福利支出398.93元。 其中:基本工资98.41万元,津贴补贴50.55万元,绩效工资32.36万元,奖金72.27万元,养老保险34.14万元,医疗保险19.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1.84万元,住房公积金30.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伙食补助费12.31万元,女职工卫生费0.17万元,退休费23.25万元。
②公共经费项目支出52.33万元。其中:办公费6.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9.3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4万元、委托业务费3.6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5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车改补贴8.27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987.2万元。
①经费拨款项目3个:其中:云广播租赁费20万元;嘉安仓库租金20万元,公共服务专项18.3万元;
②非税收入预算安排项目;应急演练23万元;防灾减灾8.1万元;森林防火防治工作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监管专项经费44.5万元,县级配套救灾工作经费10万元,县安委办实体化运转37.8万元,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11.5万元。
③他上级专项资金5个,共784万元,其中: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00万元,防汛抗旱应急补助资金500万元,自然灾害应急救灾资金80万元,自然灾害临时生活救助资金100万元,地震事务支出4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42%,与上年实际支出相比减少2.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没有因公出(境)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实际支出减少0.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安全生产检查任务常态化不组织大规模检查,节约人财物的支出项目。
(二)预算项目收支减少情况:相比2022年预算收支减少3562.07万元,幅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的减少,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未纳入本年度财政拨款资金收支范围。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不断推进预算绩效工作规范化。建立完善的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原则,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执行进度不断提高,年度目标完成良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相关股室改进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依据。
(二)、2023年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等情况
2023年我单位项目预算总金额987.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预算项目3个共计58.3万元,上级补助预算项目5个,共计784万元,非税收入项目资金7个,共计资144.9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用好项目预算资金;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
(3)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与乡镇应急能力建设;
(4)推动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和保障年活动;
(5)全力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筑牢防范非生产事故。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嘉鱼县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将按县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具体采购项目和操作流程按县财政局最新规定予以调整执行。
七、国有资产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局资产总额合计195.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50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360.1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89.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170.83 万元。
截止2023年底,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八、财政批复文件公开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3年度项目整体支出绩效明细表
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