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镇,嘉鱼开发区,县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全力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上肩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又是初春旅游旺期,人员出行集中,群众祭扫活动频繁,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祭扫场所等人流密集,诱发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和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安全防范压力增大。各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聚焦防控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动员部署,采取精准务实防控措施,确保清明假期期间我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治理
清明节前夕,各镇要联合民政、宗教、文旅、消防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值班巡查是否落实到位,集中焚烧香、纸、烛的场所火源是否落实专人看管,是否及时清理可燃杂物,采取洒水湿化、现场监护等措施。同时,各村组(社区)要落实属地原则,做好城乡、村周围、公墓两侧的村庄、房屋、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和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和引火源,严禁动用明火,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全面排查,防范化解风险
交通方面,要聚焦进出城通道、景区周边堵点等管控重点;对旅游景点(景区),G351、S102等国省干线重要平交路口以及跨乡镇、跨村重点路段等易拥堵、事故易发路段进行疏导保通;要加强流量变化和安全形势预判,严厉查处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行为。建筑方面,要加强对在建工地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和安全防火制度。加强对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要加强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易发安全事故的防范;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要加强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开发区、化工园区为重点,“一企一策”全面排查,对新上的危化项目重点把关、指导帮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坚决杜绝泄漏燃爆等事故发生。工矿商贸方面,严密管控非煤矿山坠罐跑车、边坡垮塌等风险。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存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使用进行整改。森林防火方面,压紧压实“四级”包保责任。重点部位火源管控到位,在林区、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岗检查,严禁火种进入;不间断巡查到位,重点区域要加大防守力量投入,重点人群要加强监护管控措施,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打击惩戒到位,严厉打击林区吸烟、野炊、烧纸焚香、燃鞭放炮等森林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严格火案查处和教育惩戒,引发火灾必依法查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消防方面,聚焦学校、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敏感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三合一”等混合经营场所及“九小场所”,加大防火安全检查、监督、巡查力度。做好墓地陵园、森林公园、停车场、加气站等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安全防范。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其他行业领域方面,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四、广泛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各镇、各单位要结合春末夏初火灾特点和祭祀风俗,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短信等主流媒体,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发布安全提示和大风天及野外用火警示,加大提示性安全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等主题宣传活动,要组织基层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利用宣传车等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祭祀区等重点场所,驻点宣传、教育群众安全用火、文明用火。要组织各镇、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三查三清三关”(查火源、查气源、查电源;清厨房、清走道、清阳台;关电源、关门窗、关燃气)行动,及时消除占堵通道、违规停车、违规充电等行为,严防小火亡人。
五、强化值守,做实应急准备。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时段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应急队伍全员备勤,一线待命,闻警而动,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防小火成灾。要健全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预测预报预警。要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切实做好科学扑火和应急救援充分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小灾酿成大祸。
县安委办将组织各专委会牵头单位和县政府督查室,成立9个分片督查组和1个综合督查组对各镇、各单位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督查。请各督查组于4月10日前相关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形成情况通报专报县安委会领导。联系人:李赛,联系方式:0715-6323739,电子邮箱:jyxawhbgs@126.com。
附件:督查组人员名单
嘉鱼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督查组人员名单
第一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发改局
成员:县发改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
督查范围:陆溪镇
第二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县市监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
督查范围:高铁岭镇、嘉鱼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
第三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公安局
成员: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局
督查范围:官桥镇
第四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住建局
成员: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范围:鱼岳镇
第五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文旅局
成员: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督查范围:新街镇
第六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教育局
成员:县教育局,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督查范围:渡普镇
第七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交通局
成员: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
督查范围:潘家湾镇、嘉鱼开发区(武汉新港产业园服务中心)
第八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卫健局
成员:县卫健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
督查范围:簰洲湾镇
第九分片督查组
组长:县消防救援大队
成 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旅局,县公安局
督查范围:嘉鱼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服务中心)
第十综合督查组
组长: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县政府督查室,县应急局,县林业局
督查范围:各镇,嘉鱼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