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嘉政办发〔2017〕5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5日


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嘉鱼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县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将嘉鱼县境内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一般和“小规模大影响”两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体系

2.1  嘉鱼县应急指挥机构

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专家组和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四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嘉鱼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简称经信局),具体组成部门、单位及工作职责见附件2。

2.2  现场指挥机构

嘉鱼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  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的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各级电力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湖北电网调控管理规程》、《咸宁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嘉鱼电网调度控制管理规程》等执行。

2.4 专家组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成员名单参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县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名单。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结合嘉鱼县地理环境和电网结构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县内各级人民政府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经信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自然灾害、外力破坏、供需平衡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  预警

3.2.1  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受影响区域经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相关区域经信局应及时组织研判,根据事件分级标准,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相应级别预警信息。

3.2.2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受影响区域地方人民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应立即向县经信局报告。

县经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报告,并通报其他同级部门和相关单位。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两个等级。

4.1.1  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并报请咸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4.1.3  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工作。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居民区、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对

4.3.1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在事发后1小时候赶到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2)开启县供电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开展紧急会商和应急值班,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3)派出前方工作组奔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协调开展现场应对工作;

(4)研究决定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请咸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决策;

(5)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恢复进展信息;

(6)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3.2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密切跟踪事态发展,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应对工作;

(2)根据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协调、指导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4  响应结束

4.4.1 响应结束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用户负荷恢复90%以上;

(2)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3)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4.2 响应结束程序

(1)应急响应遵从“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

(2)县政府启动的应急响应,在接到终止命令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处置效果,研究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授权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终止命令。

5  后期处置

5.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电力企业要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社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抢修救援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救援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政府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中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县交通局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局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  技术保障

电力企业应加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贯彻落实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措施。特别重要电力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6.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  资金保障

县经信局、财政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县人民政府经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嘉鱼县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3.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图

4.相关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1

嘉鱼县境内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

事件分级标准

一、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减供负荷50%以上,或者停电供电用户数达到城市供电总用户数70%以上者。

二、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公司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

(一)县供电用户停电20%以上70%以下;

(二)医院、购物商场、体育馆等关键部位、公共基础设施或群众聚集点2个以上地方发生同时失电;

(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大以上重要用户电网侧供电全部中断;

(四)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在局部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的停电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

组成及工作职责

嘉鱼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经信局局长、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信局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实行成员、联络员制度,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武警嘉鱼中队、国网嘉鱼县供电公司、嘉鱼县境内有关发电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并可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电力恢复组:由县经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武警嘉鱼中队、国网嘉鱼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