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政办发〔2017〕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经济开发区,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嘉鱼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11月15日
嘉鱼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成员单位职责
2.4 咨询机构
3 预防和应急准备
3.1 灾害防御规划
3.2 避难场所准备
3.3 队伍准备
3.4 资金准备
3.5 物资准备
4 预测与预警
4.1 预警分级
4.2 预警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5.2 响应条件
5.3 响应启动
5.4 响应终止
6 灾后恢复与重建
7 总结评估
8 保障措施
8.1 人力保障
8.2 财力保障
8.3 物资保障
8.4 基本生活保障
8.5 交通运输保障
8.6 通信保障
9 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9.1 表彰奖励
9.2 责任追究
10 预案管理与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和控制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咸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咸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嘉鱼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2)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监测系统、应急综合指挥系统等建设,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依规,协调有序。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规范灾害应对工作,做到资源共享、协调运转。
(4)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灾害实行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成立嘉鱼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气象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安监局、县人武部、武警嘉鱼中队、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中石化公司、县中石油公司、各通信营运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发改局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协调相关地区,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 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气象副局长担任,各成员单位应急机构或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有:
(1)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各镇应急机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及实施;
(7)负责组织开展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经验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
(8)负责指挥部其他日常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的实施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电力调配,确保重要部门和地区用电;负责组织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安排,确保在校人员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监控各地治安状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疏通交通,实施采取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核查和上报灾情;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做好紧急避险及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县环保局:负责做好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尽可能控制灾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等影响。
县住建局:负责保障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组织检查建筑施工现场,责成施工单位在灾害期间停止室外施工,协助对建筑民工的妥善安置。
县规划执法局:迅速组织力量开展城市主要交通干道、桥梁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尽快恢复城市交通;组织好城区花草树木的防冻避灾工作;会同工商等部门对危房、临时建筑物、农贸市场等场所及广告牌匾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和城市交通正常运行;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公路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水利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抢修农村供水设施,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
县农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林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县卫计局:负责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障灾区各类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会同工商、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工作,维护市场稳定。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重建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因灾受损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对因灾滞留在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及时向旅游行业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储运、调配等保障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监测市场基本生活物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查处相互串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监督,督促工矿生产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发布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军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武警嘉鱼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的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护重要目标和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