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2-20



嘉鱼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三)部门机构设置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2023年部门预算表

五、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制度、发展规划、计划、方案等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住房保障体系及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交易、装饰装修、房屋测绘、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管理等与房地产有关的活动实施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负责城区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市区城市供水、污水、供气供热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区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权制度的实施、管理;负责城区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监督管理,指导燃气热力、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线规划建设管理。

(四)负责指导村镇综合建设;指导村镇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办;指导村镇房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历史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五)负责对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县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责任,负责拟订或指导防空袭方案的制订,监督、检查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的演习(练)、落实,承担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责任,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空袭后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组织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协调利用地方、军队通信网络保障人民防空警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和开展全县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住建(人防)部门实施的各类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办件、证书发放等工作。

(七)按照‘三个必须’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市政工程、房屋建设及人防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建设质量监管及竣工验收;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人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处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责任;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方面的统计和分析。及时为县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数据,按要求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九)对住房公积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对全县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情况和人防经费、资产实施稽查、监督和管理。

(十)组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导和协调房屋征收工作。

  1. 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纳入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有1个: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 部门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单位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建筑工程管理股综合管理股人事股;行政编制15个,事业编制74个,工勤编制1个。在职实有人数90人,离退休79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2136.70万元,比上年减少106342.70万元,减少82.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74.7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2.00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运转经费

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2136.70万元,比上年减少106342.70万元,减少82.77%。其中:项目支出20673.72万元比上年减少106681.1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运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2.7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11%,比上年增加45.38万元,增加了42.27%。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1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电费22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公车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6.9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0%,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0.37%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0.36%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13.1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0.38%。减少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

  1.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8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5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总数比2021年末减少1辆,原因:按照程序报废车辆2台,新增车辆1台。

省政府办公厅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2本单位项目支出20673.72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3个。各项目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编制与评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关注项目目标与预算内容、工作计划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县政府办公室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方向,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整合、调整、完善,形成了科学合理、高度精炼、重点突出的核心指标体系。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四、住建局2023部门收支预算附表(见附件)


五、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