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分配人员名单公示(最低收入1户,低收入1户)
根据《嘉鱼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07】95号)、《嘉鱼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3】49号)的规定,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住房真正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关怀,经相关部门审核,现将符合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鱼岳镇城区最低收入和低收入的家庭2户进行公示。
以下是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2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下申请家庭情况不实的,可采取书面实名举报的方式,向住建局住房保障股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312276)
嘉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
北街社区
汪永清
东街社区
张玉梅(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