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18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今年年初,根据各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排查情况,我县今年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0户。局党组会多次研讨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会议上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对县级政策文件的出台、改造人员名单的确定、资金的拨付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县根据住建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21]12号),出台了《嘉鱼县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嘉建危办[2022]2号),方案明确了对象的认定、分类补助的标准,根据6低收入群体的贫困程度、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列入计划的低收入群体C级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1.3万元;D级危房改造一人户累计补助不超过19000元,两人及以上户累计不超过38000元。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不够的县里安排了配套资金用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

我县根据省住建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意见》(鄂建文[2022]32号)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嘉鱼县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方案》(嘉建危办[2022]3号),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户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县级随机巡查、应急预警排查、部门数据共享的常态化监测机制。

  1.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我县动态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26户,上级下达我县中央补助资金38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1万元,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2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工作,2022年9月28日,补助资金已拨付到农户,拨付上级补助资金49万元户,县级配套资金2.3万元,共计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1.3万元。

    今年我县依然采取农户自愿原则,由农户申请,村委会审核,各镇要对补助对象是否有工商登记、房产登记、拥有小车、卡车、大型农机等设备、固定工作及社保缴纳、直系亲属属财政供养人员等家庭实际情况及收入进行逐户核实,经相关部门核实取消资格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今年6月我局向民政、乡村振兴局提供经乡镇审核的,申请纳入农村住房保障的对象名单,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局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经过对房屋危险等级的鉴定和对象身份的认定,最终确定了纳入今年危改的人员名单。

    我县“6类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建设,均建立“一户一档”纸质档案,档案中收集了农户身份认定证明、房屋鉴定报告、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房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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